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國民法官法三讀 國民法官與法官合審合判重大刑案

  • 時間:2020-07-22 09:5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國民法官法三讀 國民法官與法官合審合判重大刑案
國民法官法完成三讀,民進黨團高聲歡呼。(劉玉秋攝)

立法院臨時會歷經超過30個小時的馬拉松表決大戰後,今天(22日)三讀通過攸關司法重大改革的「國民法官法」,國人只要年滿23歲就有可能被選任為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未來將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組成的國民法官法庭,「合審合判」本刑10年以上之罪、因犯罪而發生死亡的特定案件,以增進國民對司法的瞭解與信賴,並訂於2023年1月1日正式實施。

為了讓國民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提升司法透明度,增進國民對司法的瞭解與信賴,司法院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但立法院朝野黨團歷經三度協商,各黨對參審、陪審及兩制併行歧見甚深,全案113條條文中,有近百條保留,立法院會自20日一路挑燈夜戰、逐條表決,耗時超過30個小時的表決大戰下,三讀通過將法案定名為「國民法官法」。

三讀通過的條文明定,國人只要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就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未來將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組成的國民法官法庭,「合審合判」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等特殊案件。

三讀條文也明定,總統、副總統、現役軍人、警察,或司法官考試、律師考試及格人員等,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年滿70歲以上、公私立學校老師、在校學生、執行有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康之虞等情形,執行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者,得拒絕成為國民法官。而到庭的國民法官,法院要給付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每次開庭約能享有一天新台幣3,000元的日支薪、公假保障等,且不得揭露國民法官的個人資料。

由於國民參與審判的案件均為重大案件,為求慎重,三讀條文明定,終局評議中,有罪之認定,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3分之2以上之同意;免訴、不受理或管轄錯誤之認定,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過半數同意決定;有關科刑之評議,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但死刑之科處,若評決時未達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3分之2以上之同意即不成立。

此外,三讀通過的條文也明定,國民法官洩漏評議秘密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0萬元以下罰金;若接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的國民法官則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而對國民法官賄賂者,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相關留言

國民法官法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