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就是高雄市第3屆市長補選投票日,高雄市選委會今天(12日)表示,選委會除了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的場地作為投票所,並輔以完善的防疫措施,這次補選配合選罷法修正實施的新規定,放寬「選舉人照顧之6歲以下兒童」也可進入投票所,也放寬除了家屬外,身心障礙者的陪同人員也可一併進入投票所。
高雄市選委會指出,根據選罷法原本規定,除了選舉人,未佩帶選委會製發證件的人員不得進入投票所;為營造友善投票環境,便利有照顧兒童需要的選舉人行使選舉權,選罷法修正放寬「選舉人照顧之6歲以下兒童」也可進入投票所,所以過去長輩不放心幼童單獨在家而放棄投票的情形,這次將可有所改善。
此外,選罷法原規定只有身心障礙者的「家屬」可陪同進入投票所,作為身心障礙選舉人的輔助人員(依據選舉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修法後也將可進入投票所的輔助人員放寬為「家屬或陪同之人」,同樣適用於此次市長補選。
身兼高雄市選委會主委的代理市長楊明州表示,選舉是民主國家展現人民意志的重要管道,希望市民朋友在疫情期間,除了落實政府推動的「防疫新生活運動」外,也能在更加友善的投票環境下,積極行使公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