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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未終結的苦難》吳祚來自述7 公與私:自留地是村民的命根子

  • 時間:2020-10-06 17:00
  • 新聞引據: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從未終結的苦難》吳祚來自述7 公與私:自留地是村民的命根子
如果沒有部分土地私有,大量村莊在1958-1961年人為大饑荒中都難以度過。(示意圖/maksymiv)
作者前言:我想從童年寫起,通過個人視角,體察大陸半個世紀以來的家庭與村莊、國家與社會,讓臺灣的讀者對大陸黨國與民間社會多一份感知。我的童年記憶可以追溯到中共的文化大革命之前,少年時代(1970年)「文革」開始淡化,並開始進入「改革開放」新時代,1980年代讀大學、讀研究生,我在北京親歷了聲勢浩大的八九民運,最早一批進入天安門廣場示威,最後一批撤離廣場,後來又因零八憲章第一批簽名而遭免職,茉莉花運動時被拘審差點身陷囹圄。我想把個人親歷複述成為文字,讓個人記憶匯入家國記憶庫。大陸苦難的歷史並沒有終結,一切仍然在進行中,大陸知識人身陷精神困境,與大陸民眾一樣無力解脫,這些文字不僅為了不忘卻,也希望給困境的同道們一份勉力。


公、公社、公家

很小的時候,公字就印入內心,但並沒有現在這樣的思考,村莊語言中,公公是一種稱謂,兒媳婦對父親稱為公公,對母親稱婆婆,而公家,指生產隊,現在叫村民小組,其實就是一個自然村莊被人民公社化之後的一個自然單位。

所有的水稻田基本屬於公家即生產隊,部分可以耕種的坡地也屬於公家所有,即集體所有。牛與主要生產工具是公家所有。與公有關的還有:公山:即公共山林;公堂廳:村民們公共活動的室內場所,約有四五十平方米;公糧倉:存貯生產隊糧食的房子,與公堂廳在一起,約有三十平方米,當公糧上交給政府之後,就成為公共場所,生產隊開會或老人葬禮都在此舉辦。

還有公共的稻場,叫稻床,曬麥子與稻穀的地方。

公山,公共山林,長有松樹或灌木叢,長期處於「封禁」狀態,就是不允許任何個人進入山林砍伐樹木或打柴,而開禁的時候,就會有其它村莊的村民也進入,可以收拾其中的落葉與雜草做柴火,但不可砍樹木。開禁時間一般一天甚至半天,一年也只有一二次。

最重要的田地資源都姓公,成為集體財產,所以村民基本是被鎖定在土地上,依賴在生產隊勞動獲得公分,然後按公分來分配糧食。

豬、雞、鴨等可以私養私有,一些村莊非常嚴厲,規定的包養數,但我的記憶中,我們村莊沒有如此嚴厲的規定,人吃的糧食都緊張,所以也不會大量餵養家畜。而自留地,也就是私有坡地與旱地,它是人民公社時期的生命重要保障,如果沒有部分土地私有,大量村莊在1958-1961年人為大饑荒中都難以度過。「出門無所見,白骨蔽平原」在中共治下的非戰爭時代裡照樣會出現。

說說自留地

自留地裡的紅薯、玉米、麥子、各種蔬菜在青黃不接的時間裡,是不可或缺的補充,自留地不僅解決了粗糧雜糧的補給,更是棉、茶、油的保障之地,政府提供的布票、油票不能滿足家庭的需要,即便有各種票,還需要相應的錢來購買,所以,村民們自產自給成為必須。

自留地產的雜糧占整個家庭糧食三分之一以上,如果沒有這些粗糧的保證,村民們將有四個月的時間無糧,後果之嚴重,不堪回想。我們附近的村莊之所以沒有出現大量因饑荒而非正常死亡,重要原因之一是私有土地出產的糧食勉強維持到了第二年夏天第一批收穫。人們沒有將土地全部交給生產隊,也沒有將糧食全部上交給公社,才免於成為非正常死亡名單中的數字。一些人連數字都沒有進入,因為地方政府不願意出現真實的數字,以免被政治清算。


自留地解決了粗糧雜糧的補給。人們沒有將土地全部交給生產隊,也沒有將糧食全部上交給公社,才免於成為非正常死亡名單中的數字。(圖: Evi Radauscher)

保守或者「自私」的村莊,就會多一些自留地,或者多存一些私糧,而那些捲入政治、聽從黨和政府號召,謊報糧產、吃大鍋飯的村莊,最終是村民大量非正常死亡,各地政府強行控制下連逃荒的機會都沒有。

公與私,一字之差也是一念之差,當時卻關乎每一個人的生命。

說文解字:公與私

公與私這兩個字,共同點是都有一個「厶」,許多人猜測,這個「厶」字為什麼在公與私兩個字中都出現,一個與「八」字組成「公」,一個與「禾」組成「私」,與「禾」組成「私」不難解釋,就是禾苗是私人勞作產生的,不是野生的,私產最初與田地裡的禾苗有關。

那麼「公」呢?

我在村莊的公山(公共山林)裡看到一堆木柴,木柴邊上有一個稻草打成的繩結,形似「厶」這麼一個符號,家人告訴我,哪怕是一堆牛糞,如果邊上有人用草打了個結,證明這是別人收集在這裡的,其它人不要動它,過會兒就會有當事人來取走。

我突然若有所悟:這不就是結繩紀事嗎?這既是人類最早的文字,也是人類最早的民間契約,只要有意留下記號,就不會有人動它。最先發現的或收集的人,擁有相關野外東西的私有權。結繩紀事,記的是私事,為私有財產而紀事,人類最早最原始的關心,難道不正是私產嗎?

它也是文明之始,會用符號來標記財產,並互相信 守如此簡單的契約符號。當然,它更與內心契約有關,因為在山林裡,任何一個人或陌生人都可能取走,無法被發現,個人對他人的私產的尊重,也是對內心契約的堅守。

古者倉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厶,背厶謂之公。――《韓非子》


《說文》「厶」部字形,與結繩形似。

從《說文》「厶」部字形看,與結繩形似,韓非的解釋也能說明問題,自己結成一個環,就是私。如果「八」字是作 「背」字解釋,「公」就與「厶」相背反,我的看法是:「八」亦是古代「扒」字,一個人將一處野外財物結繩紀為自己私有,但有人將其「八」開、解開,還原為公共。由此可見「公」從原始文明時代開始,就是對私的破壞或破解。

作者》吳祚來  專欄作家,獨立學者,八九六四最後一批撤離廣場,原中國藝術研究院雜誌社社長,因零八憲章第一批簽名被免職,現居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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