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鍾翰林等3人證實被捕 涉違港區國安法

  • 時間:2020-10-27 20:2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雅涵
鍾翰林等3人證實被捕 涉違港區國安法
香港警方27日晚間證實拘捕了3人,他們涉嫌自9月至今在網上發表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內容,違反港區國安法。(圖:香港電台)

香港警方今天(27日)晚間證實拘捕了3人,他們涉嫌自9月至今在網上發表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內容,違反港區國安法。綜合各方訊息,被捕的是「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以及2名成員。

警方回覆中央社記者查詢時表示,國家安全處經進一步調查後,今天分別拘捕了2男1女,年齡在17至21歲之間,他們涉嫌自9月至今在網上發表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內容,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

警方指出,3人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被捕,現正扣留調查中,相關行動仍在進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綜合各方訊息,被捕者是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以及前成員何忻諾和陳渭賢。今年7月底,他們與另一名成員何諾恆一起被捕,罪名是違反港區國安法。

4人之後獲准交保外出,依規定每月須向警署報到一次。

有海外媒體報導,鍾翰林今早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外被捕,被捕前試圖尋求總領館的政治庇護。

學生動源是2014年「占中」運動後成立的本土組織,明確主張「香港獨立」。去年中「反送中」運動爆發期間,鍾翰林不時率領成員上街遊行,高舉爭取「香港獨立」的旗幟。

香港於7月1日凌晨實施港區國安法後,鍾翰林宣布香港學生動源停止運作,同時解散全體成員,相關工作由海外組織接管。

港區國安法第20條大致規定,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

這些行為包括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

第21條訂定,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第20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