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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炒房 政院10日通過「實價登錄2.0」修法 交易資訊揭露至門牌

  • 時間:2020-12-09 17:0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打炒房 政院10日通過「實價登錄2.0」修法 交易資訊揭露至門牌
政府宣示打擊炒房,行政院會10日排定討論「實價登錄2.0」修法和「所得稅額基本條例」修法草案。(路透社/達志影像)

政府宣示打擊炒房,行政院會10日排定討論「實價登錄2.0」修法和「所得稅額基本條例」修法草案;將房屋交易資訊揭露至門牌,以及杜絕透過法人股權交易,實際上移轉房屋所有權以逃避租稅的漏洞。

行政院會10日將通過「實價登錄2.0」修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51條之1、第59條修正草案,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第29條、第40條修正草案。上述修法草案將實價登錄個案資訊將從現行30戶為一單位,改為逐戶登錄,將成交案件的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另增訂地方主管機關查核權及查核範圍相關規定。草案也增訂,自行銷售預售屋者,應在銷售前以書面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應在簽訂買賣契約書日起30天內申報登錄。

修法也加重申報登錄資訊不實的罰則,經處罰3次仍未改正者,按次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草案也規定,違反自行銷售預售屋申報登錄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及違反自行銷售預售屋前應報備查規定的罰則。

另外,目前對於法人購置住宅並無規範限制,房市出現個人藉由設立公司持有住宅,透過股權交易順帶移轉房屋所有權,以規避房地合一課稅,且證券交易所得也免稅的情況。行政院會10日將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修正草案,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讓個人用公司名義持有的房地產,且用股票交易方式的不動產所有權轉移,回歸到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中20%的稅率,健全稅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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