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向莉視角 / 人權律師唐吉田(三)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 時間:2021-01-10 10:5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向莉視角 / 人權律師唐吉田(三)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當不少優秀律師站出來向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時,律師自身的權益和安全卻保不住了。律師被當局抓捕、酷刑、迫害的事例在中國層出不窮。(圖:作者提供)

在中國,律師如果接手人權案件,就已經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果接手信仰犯、思想犯和良心犯的案件,就成了這個國家的敵人。

中國律師獨立執業可以分為三個層次。最基本的是「張三偷了鄰村李四家的牛」一類,即民眾相互之間的糾紛,像離婚、遺產權的爭執等。在這些領域,律師的獨立執業是完全放開的。這樣的律師在政府眼裡是無害的,還可以拿來裝點「依法治國」的門面。第二個層次是民告官。例如那段時期大量湧現出來的強拆案,本質上是民眾的財產權受到公權力的侵害。這些案件的律師經常讓政府很丟面子,從而招至刁難和打壓。但是在最高執政者眼裡看來,蓋子實在捂不住了,可以把地方官拋出來丟車保帥,通過他們所控制的宣傳機器隨時把劇情反轉,民眾的悲劇輕輕鬆鬆就可能變成「貪官可惡,皇上聖明」的官宣喜劇。因此這些律師的獨立執業的空間雖然狹窄,也能存在。第三個層次則是涉及信仰犯、思想犯的人權案件的代理。這類案件是由超越法律體系的行政部門作出指示、機構先行定罪、量刑,然後再由法院象徵性地為被告指定律師,在法庭上作一番表演,把事先確定好的量刑宣讀一下,草草收場。因為良心犯和思想犯往往觸及中共賴以存在的謊言或其欺騙性的理論基礎,中共欲第一時間除之而後快,這是容不得律師進行辯護的。

在延邊當法官時,唐吉田看到了太多的「葫蘆僧判斷葫蘆案」這一類的冤假錯案。同樣的案件,有沒有人打招呼、有沒有人送禮,最後的定罪和量刑大不一樣。這讓唐吉田覺得與那些枉法的同事同流合汙很恥辱。把檢察官的工作辭掉,做律師後,他覺得自由度大很多,至少可以潔身自好,可以不幹昧良心的事。他剛開始的計劃是做一個婚姻家庭領域的律師,但嫉惡如仇的個性卻讓他走上了人權律師的道路。

唐吉田第一次接觸到法輪案是和黎雄兵律師一起去雙鴨山。黎雄兵給他看了案子的情況,他了解到大量的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被強迫失蹤等情況。在跟當事人的家屬實際接觸中,唐吉田發現他們都比較善良,對律師也比較尊重,而且他們從不提如何與官方勾兌把人撈出來的要求,只講要依法把有罪沒罪搞清楚。雖然後來那個案子唐吉田沒有實際介入,但卻激起了他的悲憫情懷。 

2008年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和程海等人介入了河北省石家莊市的黃偉、郝秋艷案。這一對練法輪功的夫妻被強迫失蹤了。唐吉田在動員當事人家屬積極參與的基礎上,綜合使用到檢察院等部門投訴控告、打市長熱線電話、去政法委、街道辦及610辦公室當面交涉等方法,終於將夫婦二人從洗腦班(即所謂「法制教育中心」)解救出來。

那些年,中國大部分律師已經開始有了自我審查,那就是凡是法輪功的案子都不接。似乎接案子幫法輪功學員辯護就意味著與政府作對。只有高智晟、程海、黎雄兵、江天勇、李和平等少數律師願意接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唐吉田很憤怒:法輪功學員這部分公民群體,他們的公民權利怎麼可以如此粗暴地被剝奪呢?怎麼可以被置之於法律之外肆意踐踏呢?於是他介入代理了很多法輪功案件:成都鐘瓊芳案、雞西劉景祿夫婦案、瀘州楊明案、黑龍江建三江案……他成了少數勇敢堅持維護法輪功人群基本人權的律師之一。

介入法輪功人群的案子多了,唐吉田接觸到越來越多觸目驚心的事實。官方對於法輪功人群的打擊,聽從610辦公室這一政府機構的指揮,完全遊離於法律之外。他們不遵守法律程序、強迫失蹤、酷刑虐待……無所不用其極。在肉體迫害之外,大批法輪功學員被關進洗腦班,強迫接受洗腦轉化,很多人被施以酷刑。隨著法律救助的不斷深入,唐吉田發現法輪功學員案涉及人員數量龐大,而610組織指揮嚴密並持續對法輪功學員群體進行長期迫害,這完全是一個蓄意製造的巨大人道災難。唐吉田說:「一個律師如果沒有真正為法輪功學員做過辯護和代理,他就不知道中國的人權災難有多深。」

唐吉田在法庭上曾經說過,這是繼納粹迫害猶太人以來的又一次人類的災難;所不同的只是納粹是出於種族優越,而中共則是擔心法輪功群體與他們爭奪民心。

唐吉田在獲得2018年法蘭西共和國「自由-平等-博愛」人權獎時,曾在獲獎答謝詞中說道:「當下的中國大陸已走到非常關頭:是擁抱文明還是選擇野蠻;是踐行普世價值還是力推叢林法則;是抱殘守缺強化極權模式還是除舊迎新走向民主政治,已經沒有多少時間可以搖擺了。」

當不少優秀律師站出來向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時,律師自身的權益和安全卻保不住了。律師被當局抓捕、酷刑、迫害的事例層出不窮。有鑒於此,2013年9月13日,唐吉田和江天勇、王成三名中國律師發起成立「中國人權律師團」,目的是為中國公民提供更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維護公民權利、促進中國人權發展。人權律師團成立公告如下:

《中國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成立公告》

自今年四、五月眾多因參與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等公民行動的公民被抓,到八、九月份眾多網民因所謂傳謠、造謠被抓,再到今天王功權先生被以所謂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刑事拘留,我們有足夠的理由可以認為當下的中國又到了一個或重大進步或重大退步的關鍵十字路口。

我們無法保持沈默,我們必須發聲,因為我們是公民,我們才是這個國家的真正主人:

一、首先,我們必須重申現行《憲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二、根據已知的丁家喜、趙長青、劉萍、李思華、魏忠平、王永紅、許誌永、郭飛雄、唐荊陵等人所涉案件的信息、結合我們的法律專業知識,秉持人類的基本良知,我們可以做出判斷:

丁家喜、趙長青、劉萍、許誌永、郭飛雄等人不是什麼所謂的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非法集會的犯罪嫌疑人,而是優秀的合法的公民,他們是為了人民的幸福、國家的強大而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公民言論自由權利,他們的行為不構成任何犯罪行為。

他們不僅無罪,而且有功,他們是民族的良心,國家的脊梁,應該得到合法公正的對待,必須立即即予以無罪釋放!

三、從打擊公民行動、到打擊所謂網絡謠言、再到今天刑事拘留王功權先生,這一系列的行為,引發了巨大的非議,公民社會網絡社會普遍質疑反對。但相關機關絲毫沒有收手的意思,反而是變本加厲步步升級。大眾在 疑惑中發問:這只是部分公權力機關的意思?還是整個最高層級國家機關的意思?這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需要?還是貪腐勢力壓制公民言論自由網絡反腐大潮的需要?

今年因眾多優秀公民因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被抓,律師界先後組織了多個個案律師團,但從今天王功權先生被刑事拘留來看,類似的事情還會有很多,這種為個案而組織律師團的方式不足以應對。

為了更好的服務社會、保護公民權利,推進國家法制建設,我們認為有必要在律師界發起成立一個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以下簡稱人權律師團),相關具體內容如下:

人權律師團的主要工作事項是為因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而被采取拘捕審判的公民提供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法律咨詢、刑事辯護、申訴、控告等。

所有的中國律師均可自由參加此人權律師團,誠邀律師界同仁積極參加律師團。

人權律師團是人權律師的自由聯合協作方式,所有參加人權律師團的律師地位都是平等的。

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發起人: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律師

2013年9月13日

2020年,中國人權律師團已有成員300多名律師。中國人權律師團是一個開放性的律師協作平臺,通過發起聯合聲明、介入人權案件或事件等方式為保障人權、推進法治進行了諸多努力。認同人權理念、願意維護公民基本權利的中國律師均可通過人權律師團任一成員介紹並聲明加入。人權律師團成立以來,每年都會發布當年的十大人權案件,並對人權案件進行梳理,發表專業評論。 

如今,唐吉田因腰椎結核、2016年車禍,身體十分虛弱,已不再擔任人權律師團的聯繫人。人權律師團的另外2位發起人也都已不再擔任人權律師團的聯繫人,由人權律師團其他成員輪流擔任聯繫人。其間,江天勇律師曾退出人權律師團,之後又重新加入。中國人權律師團在風雨飄搖的中國法治環境中一直在茁壯成長,繼續捍衛中國的人權,盡力推動中國的法治進程。 

唐吉田一腳踏進了人權律師這個與當局者衝突最激烈的領域,既要為信仰犯、思想犯和良心犯維權,又要為被抓的維權律師維權。他懷揣著人權至上的法治理想,而在當今的中國,這個理想就是罪。他頂著莫須有的罪名和忍受著殘酷的迫害,一路前行,從不放棄。

作者》向莉  畢業於中央美術學院,曾在北京生活,當過大學老師和畫廊經理,後成長為人權捍衛者。在中國積極參與和見證了一系列人權事件,並成為中共「709大鎮壓」的受害者。2017年流亡東南亞,因偷渡國境在泰國監獄度過了七個月的艱難時光。之後被美國政府、聯合國和國際NGO以人道主義為由救到美國。 現生活居住在美國舊金山,從事人權相關工作。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