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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庭淚灑法庭 律師:6月刑滿出獄

  • 時間:2021-02-23 13:11
  • 新聞引據:、立場新聞
  • 撰稿編輯:鍾錦隆
周庭淚灑法庭 律師:6月刑滿出獄
被稱為香港民主女神的周庭,23日因申請保釋案出庭。周庭坐在囚車內,記者無法接近拍攝。( 立場新聞提供)

香港立場新聞報導,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因 2019 年 6 月 21日 包圍香港警總案,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三罪,三人之前認罪,分別判囚 7 個月至 13.5 個月。

當中遭判囚 10 個月的周庭、及判囚 7 個月的林朗彥,先前就刑期提上訴,案件今天(23日)提訊,兩人也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法官陳慶偉開庭即表示,兩人的上訴將轉交上訴庭處理,並會盡快排期。兩人的律師代表於是決定撤回保釋申請,並透露兩人將分別於今年 4 月及 6 月刑滿出獄。

周庭憔悴出庭 陳日君旁聽 

報導指出,明顯消瘦、面容憔悴的周庭,離開被告席時與旁聽親友揮手道別,更一度難掩悲傷痛哭,親友則向她大叫「周庭加油!」另外,香港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也到庭旁聽。據了解,同案遭判囚13.5個月的黃之鋒,先前也曾提出刑期上訴,他其後撤回相關申請。

法庭戒備森嚴  記者無法拍攝

上午 8 時左右,大批警員在高等法院囚車入口處戒備,並放置鐵馬,記者無法上前拍攝。

大批示威者2019年6 月 21 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黃之鋒(24歲)、林朗彥(26歲)及周庭(23歲)分別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三罪。裁判官王詩麗之前判刑時指出,三人有預謀及積極參與、集結具規模,導致道路阻塞及帶有潛在風險,浪費警方資源作出應對,依次判黃、林及周三人分別監禁 13.5 個月、7 個月及 10 個月;當中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周庭,向裁判官申請保釋上訴遭拒,她其後再向高院申請保釋,遭法官張慧玲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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