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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囤房稅 財長:地方稅基不調整沒用

  • 時間:2021-03-15 20:04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談囤房稅  財長:地方稅基不調整沒用
財政部長蘇建榮15日強調,地方稅基不動甚至下調,即使修法調高稅率也無用,稅基未適當調整是最大問題。(資料照/圖:陳林幸虹 攝)

對於推「囤房稅」推動時機,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天(15日)表示,需審慎研議,尚無時間表;他強調,地方稅基不動甚至下調,即使修法調高稅率也無用,稅基未適當調整是最大問題。

針對打炒房措施,行政院定調維持原先規劃步調,先推房地合一修法,「囤房稅」修法因涉及層面複雜且廣,因此暫緩推動,繼續審慎研議,不過,在野黨及部分學者仍質疑,為何不讓兩項工具一併雙管齊下。

蘇建榮今天親上火線向媒體說明,現階段目標是抑制炒作房價,房地合一修法是相對有效措施;堅持不能急推「囤房稅」,必須審慎研議,主要基於一項考量及三大因素。他說,最大考量點在於,決定房屋稅負輕重與否的,除了中央負責訂定的稅率,還有地方政府負責評定的稅基,稅率調高,但地方稅基不動甚至下調,即使修法調高「囤房稅」稅率也無用。他說,稅基沒有適當調整是最大問題。

蘇建榮指出,外界期待由中央進行「囤房稅」修法,針對多房族持有戶數,訂定更高且階梯式的差別稅率,這涉及複雜因素,首先是稽徵成本暴增,房屋稅為按月視使用情形計徵,稽徵機關每月都要逐屋核定一次,再根據房屋持有人,進行縣市或全國歸戶。

其次,實際上不是所有非自住房屋的使用都是為了「囤房」,例如以BOT辦理的大學宿舍,或因繼承僅持有一部分的房產,都並非要打擊的囤房對象。再者,就是可能產生稅負轉嫁房客的問題,像韓國就是打房打到房租不斷上漲。

蘇建榮強調,台灣「囤房稅」稅率最高達3.6%,比起國外房屋稅稅率大多1%、2%已高出不少,大多國家相對都更重視稅基的評定;但國內甚至有地方政府至今還在用10幾、20幾年前的稅基在課房屋稅,未因地制宜反映真實房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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