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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不推囤房稅 財長有苦衷

  • 時間:2021-03-17 11:5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暫不推囤房稅 財長有苦衷
圖為原廣慈博愛院興建中社會住宅。圖:沈聰榮攝

為打炒房,行政院敲定「房地合一稅2.0」,不過,不少學者建議,應該連同囤房稅一起實施,才能有效遏止炒房。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天(17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也指出,囤房稅應要有地域的差別,應該由地方政府來做;且囤房稅由中央訂全國統一稅率,最怕「殃及無辜」。至於「房地合一稅2.0」日出條款將訂於何時?蘇建榮也透露,2016年至2021年都有可能。

是否該推囤房稅抑制炒房,財政部有5大考量。一是認為囤房的定義困難且複雜度高。以台北市與台東縣房屋為例,台北市由於區域發展差距小,適用無爭議。但如果在台東縣,以目前台北市訂定的差別稅率,恐怕引發爭議。二是擔憂房屋稅額轉嫁承租人(房客),三是城鄉的房屋價格差距大,不易訂定全國統一標準的囤房稅。另外,財政部也認為,對於資金雄厚的屋主,增加持有稅,也無法逼屋主出售或出租房屋,以增加市場房屋的供給量。且依據韓國25輪打房政策的經驗,加重持有稅抑制房價及囤房的效果並不好。

中央不推囤房稅,被在野黨立委質疑,是怕財團抗議。財政部長蘇建榮17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答復立委質詢時也表示,他從來不怕這個,但由中央訂全國統一稅率,他最擔心會「殃及無辜」。如果可以的話,由地方政府訂定,較為合適。蘇建榮說:『(原音)這也是我們考量的因素之一,稅率的部分是全國一體適用的情況下,就會有這個方向。各地方政府應該自己做調整,特別是新建的成屋。』

他也強調,依照房屋稅條例,地方政府早就可因應當地需求,自行採取囤房稅政策。像是以目前台北市來說,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持有2戶以內,每戶課徵2.4%稅率,3戶以上每戶課徵3.6%稅率;宜蘭縣則是持有2戶以下課徵稅率1.5%,3到7戶課徵2%稅率,8戶以上課徵3.6%稅率;連江縣則是2戶以內課徵1.6%稅率,3戶以上2%。至於其他縣市包括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目前囤房稅都是採最低門檻稅率1.5%,沒有差別稅率。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質詢時也點出,地方政府不推囤房稅,坦白說就是選票考量。對此,財長也表示,不排除有這個可能,且以實際情況來看,確實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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