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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盟爭取跨國同婚登記 內政部:待修法完成

  • 時間:2021-09-11 14:5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林詠青
伴盟爭取跨國同婚登記 內政部:待修法完成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為爭取跨國同婚戶籍登記,11日前往內政部陳情。(伴盟臉書)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為爭取跨國同婚,今天(11日)赴內政部舉辦「跨國同婚擂台賽」,向部長徐國勇下辯論戰帖,但徐國勇並未現身。內政部表示,司法院已提出修法解決相關問題,待立法院未來三讀通過後,戶政機關即可受理。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指出,國內同性婚姻平權已經通過逾800天,但內政部卻函釋只要跨國同性伴侶其中一方當事人的本國同婚不合法,就無法在台灣進行婚姻登記,讓數百對跨國同性伴侶被擋在婚姻大門之外。歷經18個月訴訟,今年5月法院判決清楚認定內政部行政函釋違法,呼籲內政部長徐國勇應撤回函釋,即刻讓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

一名跨國戀的當事人「小御」現身說法指出,他和來自香港的伴侶以旅遊簽證在台灣共同生活了10年,但因另一半在台灣無法工作、也沒有健保,生活壓力全在他身上。若只因為另一半國籍不同就無法登記結婚、長期生活,他認爲並不合理。小御說:『(原音)我想說,一個土生土長的台灣人,卻因為伴侶的國籍不一樣,然後就沒有辦法登記結婚、沒辦法在台灣長期生活,這樣合理嗎?』

簡至潔也呼籲徐國勇親自出面說明,在一週內給予伴盟回應,否則不排除抗爭升級,改往行政院向蘇貞昌院長陳情。

內政部稍晚也發出新聞稿強調尊重同性伴侶結婚權益,並解釋跨國結婚登記依照司法院見解,須符合涉外民事適用法第46條規定婚姻成立的實質要件。為符合婚姻平權,司法院已提出修正草案,以解決跨國婚姻的登記問題,將來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戶政機關就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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