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2018年10月21日的台鐵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翻覆案,造成18人死、200多人受傷。宜蘭地方法院今天(18日)宣判,司機員尤振仲依過失致死罪,判4年6個月。在同案中,時任台鐵局機務處柳姓副處長、時任台鐵局綜合調度所吳姓所長,則被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台鐵6432車次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21日下午在宜蘭新馬站高速出軌傾覆,造成18人死、200多人受傷。檢方當時認為,司機員尤振仲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宜蘭地院漏夜開庭後,裁定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
行政院之後完成普悠瑪事故行政調查,3名前台鐵局長包括范植谷、周永暉、鹿潔身及17名台鐵相關主管都遭到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