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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勞工產檢假加碼為7天配偶可同享陪產檢假

  • 時間:2021-12-28 15:0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立院三讀 勞工產檢假加碼為7天配偶可同享陪產檢假
為打造友善生育環境,立法院會28日三讀通過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資料照/劉玉秋 攝)

為打造友善生育環境,立法院會今天(28日)三讀通過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懷孕的產檢假從5天增加為7天,同時,修法也加碼增列陪伴配偶可享有7天陪產檢假與陪產假,而產檢假、陪產檢假、陪產假薪資照給。

少子女化已成為國安危機,政府近年努力催生,除了提高育兒津貼外,勞動部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將現行勞工懷孕的產檢假由5天增加為7天。不過,由於不少立委紛紛提案增加配偶的「陪產假」天數及新增「陪產檢假」,但勞動部在審查過程中,態度保留,認為事涉財務來源及勞雇權益,仍需審慎衡量。

立法院會28日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時,朝野因是否增加「陪產假」、新增「陪產檢假」甚至「生產準備假等」沒有共識,訴諸表決下,最後三讀通過民進黨團的修正動議版本,明定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7天;受僱者陪伴配偶妊娠產檢或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檢」及「陪產假」7日。而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同時,為不增加雇主負擔,三讀通過條文也明定,雇主依規定給付產檢假薪資後,其中逾5日部分得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

參與修法的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三讀通過的版本比起原先勞動部所提的版本要更進步,她要予以肯定,盼能讓雙親平等、共同育兒。范雲說:『(原音)比起勞動部的版本,就是孕婦增加2天的產檢假,已經初步符合我所要求的新方向,產婦的配偶跟媽媽一樣可以享有實質產前7天假、產後育嬰假,配偶可以從孩子出生前與媽媽一起孕育新的生命,參與產假,這部分給予肯定。』

而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也說,肯定這次修法通過朝野委員都提出的產檢假增加,並明確入法且確認薪資來源,但遺憾這次修法沒有增加勞工「生產假」的天數,仍維持8週,修法還有很多不足之處,希望台灣繼續努力、加油。

此外,有鑒於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三讀通過條文也明定,勞工受僱於僱用未滿30人雇主,經過與雇主協商雙方合意後,得因育兒需求減少調整工時。

另一方面,三讀通過的條文也刪除受僱者配偶未就業,不適用育嬰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的規定,以鼓勵勞工與配偶共同分擔養育子女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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