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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重罰5000萬 內政部:修法三讀後搭配子法正式實施

  • 時間:2022-04-07 14:0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炒房重罰5000萬 內政部:修法三讀後搭配子法正式實施
行政院會7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炒房最高可處新台幣5000萬元罰鍰,限期未改善者,可連續處罰;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圖為高雄市區街景。(圖:中央社)

行政院會今天(7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炒房祭出重罰,最高可罰新台幣5000萬,且針對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採許可制。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內政部正在準備配套子法規範相關細節,待修法草案獲得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新制度就會上路。

為了打擊房市炒作,行政院會7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契約讓與或炒作;重罰不動產炒作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改採許可制,以及預售屋解約要申報登錄。

修法草案也提到預售屋或新建成屋契約可讓與或轉售的特殊情形,為簽約後財產因故遭強制執行、配偶或近親因重大傷病須長期療養、非自願失業或重大變故,導致無力繳款履約者,以及配偶、直系或二等親內旁系血親,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可轉售或讓與。

上述修法內容也須搭配子法,內政部長次長花敬群7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內政部正在準備配套子法,待修法草案三讀後,會盡快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花敬群說:『(原音)我們其實已經在準備相關配套子法或要公告的內容,所以說我們會盡快,法案一旦三讀,我們會盡快。我也不好講說一定多久之內,一定是盡快,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就開始實施。』

為了遏止飢餓行銷、散布不實銷售價格與銷售量,或揪團炒房,修法草案也祭出重罰,可按交易戶數處新台幣100萬至5000萬,且可連續罰。花敬群表示,若要裁罰至上限5000萬元,可能要集結非常多人、在地區形成商品壟斷、持續墊高價格,甚至導致社會恐慌,但相信修法落實後,這樣的狀況應該不至於發生。

修法草案也規定,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採許可制規定,用途限員工宿舍、長期出租經營、都更危老重建等項目,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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