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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質疑憲法法庭掏空最高法院 籲整併為單一最高法院

  • 時間:2022-04-08 11:1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民團質疑憲法法庭掏空最高法院 籲整併為單一最高法院
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中)、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左)呼籲將憲法法庭、最高法院整併為單一最高法院。(歐陽夢萍 攝)

憲法訴訟法在今年1月4日上路,並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台灣陪審團協會今天(8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憲法法庭已成為實質第四審,使得最高法院空洞化。他們主張司法一元化,將憲法法庭、各類最高法院整合為單一最高法院,重回三級三審的框架。

台灣陪審團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司法院近年推動「金字塔型」訴訟制度,並陸續提出「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修正草案,讓第二審採「事後審」或「嚴格限制的續審制」,第三審採行「嚴格法律審」,希望藉此降低上訴案件量,但在沒有完善配套的情況下,此舉不但有侵害人民訴訟權的疑慮,更因高度爭議的法律意見通常涉及憲法爭議,而憲法解釋權又由憲法法庭獨占,且能對最高法院個案判决進行違憲審查,將導致憲法法庭成為實質第四審,最高法院則被空洞化。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也認為,第一審最接近案件的真實,司法院應設法精緻化第一審,而不是本末倒置,貿然限制第二審、第三審,最後犧牲的是人民的權利。

因此,台灣陪審團協會主張司法一元化,將憲法法庭、各類最高法院整合為單一最高法院,如此不僅重回三級三審的框架,也不會造成各類法院彼此權限、見解出現衝突的情形。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原音)我們主張我們的訴訟制度應該維持在三審就夠了,我們不應該創造第四審,另外就是說,我們也不應該剝奪人民的第三審,這樣才是一個目前為止運作上全世界認為是比較適當的審級制度。』

今年1月4日開始施行的憲法訴訟法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也就是當案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時,人民若認為終局裁判有牴觸憲法的情形,可聲請憲法法庭宣告裁判違憲。由於引發質疑,司法院曾多次說明此舉是為控管裁判法律見解的合憲性,且只在終審法院漏接的例外情況下,大法官才有可能介入,並非「第四審」,而是類似再審、非常上訴的憲法訴訟上特殊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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