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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治下 保護衛士:數十萬人被軟禁及監居

  • 時間:2022-09-27 09:14
  • 新聞引據:自由亞洲電台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習近平治下 保護衛士:數十萬人被軟禁及監居
關注中國人權的非政府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發表「囹圄家中 中國監視居住手段的擴張」報告。(保護衛士報告截圖)
編按: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8月底在講座上談起被中國關押的那5年,當中最令他感到難熬的是「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他說,在此期間人的精神最容易崩潰、喪失對未來的希望。李明哲說,中國很多政治犯出獄後精神崩潰,最大的原因是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時間太長,可能是數月甚至是數年。儘管中國的法律規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習近平掌權後,是如何濫用「監視居住」呢?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關注中國人權的非政府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9月初發表「囹圄家中 中國監視居住手段的擴張」報告,揭露自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上台以來,中國擴大使用「軟禁」範圍,估計數十萬人被「監視居住」。

報告指出,從習近平2012年上台以來,以及2013年修訂「刑事訴訟法」生效後,中國以法律名義實施軟禁的做法迅速增加。報告提到,在中國最高法院的數據庫中,大約提到「監視居住」27萬次,但據估計,在習近平執政期間,至少有56萬到86萬人被以合法的形式「監視居住」。

「保護衛士」發現,根據官方數據,在2013年習近平執政時,「監視居住」措施被用於5549宗案件中,但短短一年數字急劇增加到2014年的28,704宗,增加417%;其後每年數字都大致增加,至2020年更高達40,184宗案件。

由此可見「監視居住」濫用範圍巨大,報告形容「這是一個讓當局在法律不允許拘留或逮捕時,能夠控制嫌疑人的強大武器」。報告舉例,維權人士施明磊、沈愛斌、趙振甲等人都被監視居住過。

據報告解釋,監視居住即軟禁,時間可長達6個月,是指當個人處於接受刑事調查,刑事訴訟中或被認定對社會產生威脅的情形下,被拘留於自家住所中。期間允許嫌疑人在監護下離開家門,可以使用電話、電腦等通訊設備,以及接受探訪。但是也可以剝奪這些權利,改為較嚴厲的形式,像是禁止嫌疑人與外界的所有聯繫、探視與離開軟禁地點,如同身處「另一個監獄」。

另一種是「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允許警方將嫌疑人關押在秘密地點長達6個月,包括專門修建的秘密關押場所,與改建的國營招待所房間等設施。

「保護衛士」成立於 2016 年,致力於在亞洲一些最惡劣的人權環境中開展和支持當地的實地活動,以促進保障基本人權和法治,並提高當地公民社會和人權捍衛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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