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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三讀 加熱菸載具禁止促銷廣告

  • 時間:2023-01-12 15:3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趙婉淳
菸害防制法三讀 加熱菸載具禁止促銷廣告
立法院今天(12日)三讀修正通過「菸害防制法」。中央社記者趙世勳攝 111年9月30日 (圖:中央社)

立法院今天(12日)三讀修正通過「菸害防制法」,定調「禁止電子菸、納管加熱菸」,未來菸品、加熱菸載具,禁止促銷與廣告,吸菸年齡提高到20歲、校園全面禁菸、菸盒警示圖文面積不得小於一半。

16年來首度修法的「菸害防制法」,歷經朝野五次協商,幾經波折,朝野達成共識,定調「禁止電子菸、納管加熱菸」,立法院今天(12日)三讀修正通過「菸害防制法」,完成修法程序。立法院長游錫堃宣告審查結果:『(原音)決議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菸品、指定菸品必要的組合元件(加熱菸載具),不能以網路、電視、看板、宣稱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等方式,來促銷或廣告,至於罰則,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若違規,可處5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沒有改善可以按次處罰。

此外,菸品容器最大外表正反面積明顯位置處,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的警示圖文,標示面積不得小於50%,並將大專院校、幼兒園等納入禁菸場所;同時,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的組合元件給未滿20歲的人,也不得以強迫或引誘等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的人吸菸。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表示,菸草柱和加熱菸載具要同時存在才能使用,所以這次修法同時納管菸草柱和加熱菸載具,要保護青少年不受菸品的危害,她說:『(原音) 這次修法 ,其實也是降低新興菸品對健康不利的影響,積極保護青少年不受菸品的危害。』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說,雖然通過的版本稱不上最好,但起碼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新興菸品的出現,再也不是無法可管,未來將督促政府落實條文;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電子菸與加熱菸盛行多年,立法院終於完成修法,請行政單位能落實修法後的管理。

※「吸菸有害健康」、「吸菸會導致癌症」、「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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