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立院三讀社福基本法 政策綱領5年檢討一次

  • 時間:2023-05-05 11:3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趙婉淳
立院三讀社福基本法 政策綱領5年檢討一次
立法院今天(5日)三讀通過「社會福利基本法草案」。(圖:中央社)

為確立社會福利基本方針,健全社福體制及保障國民社福的基本權利,立法院今天(5日)三讀通過「社會福利基本法草案」,明定政府應考量社會結構變遷,訂定社福政策綱領,至少每5年檢討一次,若有重大社福政策,中央政府得衡酌補助地方政府。

考量憲法及其增修條文未就社會福利事項定有共同性規範,民間團體呼籲制定社福基本法的呼聲,為確立社福基本方針,健全社福體制,保障國民社福基本權利,行政院去年12月15日通過「社會福利基本法草案」,送交立院審查,5日完成三讀。立法院長游錫堃宣讀審查結果:『(原音)決議,社會福利基本法制定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社會福利指的是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津貼、福利服務、醫療保健、國民就業及社會住宅福利事項。

三讀條文規定,中央政府應考量國家政策發展方向、經濟與社會結構變遷情況、社會福利需求及總體資源供給,訂定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並至少每5年檢討一次。

此外,各級政府應以現金給付、實物給付、租稅優惠、機會提供或其他方式保障民眾基本生活;各級政府社福支出負擔,依各該法律規定,但中央政府對於重大社會福利政策,得衡酌地方政府人口分布、財政能力及其他情形,酌予補助。

有關肯認多元文化,時力立委王琬諭主張,應納入消除一切形式歧視、容貌體態等條件,不過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認為,容貌體態易受限於主觀認定,難有共同理解,建議修正社會救助法,本於專業強化福利提供。

經表決,通過民進黨團修正動議,明定國家應肯認多元文化,國民無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年齡、能力、地域、族群、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接受社會福利的機會一律平等;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文化及族群的自主發展,依其意願,保障其社會福利權益。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