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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光電需4至8萬公頃土地 籲跨部會協調

  • 時間:2023-06-01 12:34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環團:光電需4至8萬公頃土地  籲跨部會協調
地球公民基金會舉辦「空間計畫先到位,綠能發展不踩雷」記者會。(翻攝地球公民基金會粉專)

地球公民基金會今天(1日)表示,若要達到2050淨零的目標,全台光電約需要40至80GW(百萬千瓦),約4至8萬公頃的土地;主掌國土規畫的內政部、能源發展的經濟部及農漁保育的農委會應做好跨部會協調。

地球公民基金會今天舉辦「空間計畫先到位,綠能發展不踩雷」記者會。執行長蔡中岳指出,地面型光電在農地、濕地、埤塘等有非常多的爭議,應該要從上位解決;經濟、內政、農業部門就是現在光電發展的重要部會,要積極跨部會討論。

嘉義縣鹿草鄉在地農友吳其融會中分享嘉義漁電共生的經驗,能源業者最大、再來是地主,最後才是養魚業者,他擔心養魚這件事會被慢慢扼殺。

吳其融說明,常常都是地主、光電業已經談好要在漁塭設光電板,但要怎麼設、設多少面積都沒有與第一線的養魚業者溝通;社區、農漁民需要參與、要有委員會這種與光電業者公共討論的平台、機制。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主任蔡卉荀指出,綠能發展從馬政府到蔡政府,已經有長時間的發展,但每每遇到問題都是關閉機制、或是堆高門檻;去年經濟部曾說要提出能源用地白皮書,做為能源開發的依據,但到現在仍沒有下文。

蔡卉荀表示,如果要達到2050淨零,全台光電約需要40至80GW,約4至8萬公頃的土地。她呼籲經濟部應以過去的政策,如漁電共生、屋頂光電等優先達標;並盡早公告能源用地白皮書,未來若要推動新的綠能發展政策不能與它脫勾。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梁聖岳表示,日前如台17線以西被指為「低地力」的土地,與林務局「國土綠網區域保育軸帶」重疊,若要在這處設置光電,代表會有潛在的生態議題;在規劃區位時,農委會應該同時拿出保育對策。

吳其融補充,農委會所推動大糧倉方案暨行動計畫,在部分雜糧用地也可能與光電設置區會有衝突,如彰化、嘉義、台南,等地;光電在地方利益上的鑲嵌,會將漁農吃乾抹淨。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黃子芸表示,台灣的國土計畫法已在2016年發布,內政部、行政院應召集機關進行協調,包含能源部門與農業部門各自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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