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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巴甜恐列致癌物 食藥署視國際報告檢討修正

  • 時間:2023-06-30 13:3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阿斯巴甜恐列致癌物 食藥署視國際報告檢討修正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資料照片/ 鄭翔云 攝)

針對外媒報導世界衛生組織(WHO)轄下「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預計於7月將甜味劑「阿斯巴甜(Aspartame)」列為「可能對人類致癌」,食藥署今天(30日)表示,我國目前可於各類食品視需要適量使用「阿斯巴甜」,國際上也皆准使用,食藥署將密切注意WHO轄下機構與單位正式公布的評估報告,做為我國檢討修正的參考。

食藥署指出,「阿斯巴甜」為L-天門冬胺酸和L-苯丙胺酸二肽的甲基酯結構,屬非碳水化合物類的人造甜味劑,甜度為蔗糖的200倍。在國際上,包括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歐盟、美國、日本等,皆可作為准用的食品添加物甜味劑。由於「阿斯巴甜」的甜度高、甜味純正,不致齲齒,且熱量低,主要添加於飲料、口香糖的使用,許多糖尿病患者、減肥人士都以「阿斯巴甜」做為糖的代用品,但由於其化學結構中包含胺基酸中的苯丙胺酸,苯酮尿症患者無法代謝此胺基酸,此疾病患者必須避免接觸「阿斯巴甜」;另外,高溫會使其分解而失去甜味,所以不適合用於烹煮和熱飲。

針對國內准用情形,食藥署指出,我國目前可於各類食品視需要適量使用「阿斯巴甜」,「適量」是以達到預期效果的最小量為限制,依原物料本質、食品加工流程及目的、儲藏及運輸條件等而定;前行政院衛生署(現為衛福部)於1988年即公告添加「阿斯巴甜」的食品(包括代糖錠劑及粉末)應以中文顯著標示「苯酮尿症患者(Phenylketonurics)」不宜使用或同等意義字樣。

至於國際准用情形,食藥署表示,Codex與歐盟針對多項食品類別訂有相對應的使用限量規範;日本將「阿斯巴甜」列為指定食品添加物品項,未明確規範使用限量;美國針對除了烘焙食品外,於其他類食品可於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下適量使用。

食藥署表示,經查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於今年6月27日公布該機構已評估「阿斯巴甜」的潛在致癌性,而聯合國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聯合的「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後續也將更新其風險評估報告,兩方的報告預計於今年7月中旬正式公布。食藥署後續將密切注意IARC與JECFA正式公布的評估報告,及國際間後續准用情形,作為評估檢討修正「阿斯巴甜」使用範圍及限量規範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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