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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重症數未明顯下降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擴大用藥延至8/31

  • 時間:2023-07-21 14:4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流感重症數未明顯下降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擴大用藥延至8/31
疾管署指出,目前我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各縣市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圖:中央社)

疾管署今天(21日)表示,近期社區A型H1N1與H3N2共同流行,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雖逐漸下降,但流感併發重症通報數尚未明顯下降,考量流感病毒仍持續於社區中活動,因此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至今年8月31日止。

疾管署指出,本次延長擴大條件至8月底為本年度第五次延長,原訂擴大期間為去年12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因流感疫情持續,因此今年4月至8月期間逐月延長擴大條件。除2012年度擴大用藥至H7N9指揮中心解散外(擴大使用期間為2012年12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本次為歷年第二長的擴大用藥期間。

根據疾管署統計,本流感季自去年10月1日起截至今年7月17日,流感併發重症累計402例,分別為239例A型H1N1、151例A型H3N2、5例A型未分型、7例B型,年齡層以65歲以上長者為多、占50%,86%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82%具慢性病史;其中85例死亡,包括57例A型H1N1、25例A型H3N2、1例A型未分型、2例B型,79%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93%具慢性病史。

疾管署指出,目前我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各縣市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由於目前流感與COVID-19在社區中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先用COVID-19家用快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若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疾管署再次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班上學,以免病毒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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