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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指僅7%企業承諾淨零 環保署:要求揭露、收取碳費

  • 時間:2023-08-17 11:3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環團指僅7%企業承諾淨零 環保署:要求揭露、收取碳費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保團體17日舉行記者會,籲政府拿出有效的政策工具促企業減碳。(劉品希 攝)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保團體今天(17日)舉行記者會,指目前僅7%上市櫃企業承諾淨零,質疑政府無強而有力的政策工具,2050淨零排放難達標。對此,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副主任黃偉鳴表示,政府已要求排碳大戶申報揭露,目前法律也已明訂收取碳費,未來這些排碳大戶可能都會納入碳費徵收範圍。

「氣候變遷因應法」已於今年2月15日公布施行,明訂台灣應於2050年前達到淨零排放目標。環保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17日一同舉行記者會,綠盟副秘書長曾虹文指出,台灣共有1,791家上市櫃企業,根據金管會所公開上市櫃公司填報的減碳承諾,目前有118家上市櫃公司承諾淨零,占比僅7%,多數企業仍在觀望,她呼籲政府不應只停留在鼓勵企業資訊揭露,而要拿出有效的政策工具。

綠盟研究員陳震遠表示,目前政府所訂淨零12項關鍵戰略中並無產業總體轉型的戰略,他們認為政府應透過跨部會合作,提出更積極的產業減量路徑,並強化各類政策工具,如經濟部除了輔導,應有更嚴格的管制措施;至於即將升格的環境部除了盤查排碳大戶,也應要求排碳大戶制定並公開「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計畫」。他說:『(原音)那在這個即將成立的環境部的部分,我們也認為說除了要求這些排碳大戶要進行盤查之外,我們也認為這些排碳大戶他其實應該是要去制定並且公開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計畫。』

出席記者會的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副主任黃偉鳴指出,產業減碳首重揭露,環保署已公告近500家排碳大戶需進行申報,總排放量占國家整體排放量約8成,若未申報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金管會也同樣要求上市櫃公司進行申報;而盤查工作的下一步便是管制作為,環保署正在研擬「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未來這些應申報對象很可能都會被納入碳費徵收。他說:『(原音)我們目前也正在訂定,包含相關盤查資料的揭露可不可以再更細緻、讓大家更了解,那同樣的,相對應的規範,比如說徵收碳費的部分,我們也有這樣的一個規定。』

黃偉鳴強調,碳揭露是法令介入的第一步,國際上也是如此,但他承認這並不足夠,因此現行法律規定可收取碳費,法規也規範企業可訂定階段性減量目標,並享有優惠費率,環保署會加以檢核,如未達標,便將追繳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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