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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明年開徵、後年繳交 驅動事業提早進行減量

  • 時間:2023-08-23 16:4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碳費明年開徵、後年繳交 驅動事業提早進行減量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23日表示,初期碳費徵收對象為年排放量達2.5萬噸的製造業及電力業,將針對其明年排放量計算其碳費,並於後年、2025年繳交。(圖:Unsplash)

外界關切碳費徵收時程,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今天(23日)表示,初期碳費徵收對象為年排放量達2.5萬噸的製造業及電力業,將針對其明年排放量計算其碳費,並於後年、2025年繳交,驅動企業提早進行各式減量工作,以減輕繳交碳費的負擔。

氣候署指出,「氣候變遷因應法」於今年2月15日公布施行,其中新增碳費徵收機制,氣候變遷署目前正就碳費相關子法積極與產業溝通中,預計今年底會預告;至於碳費徵收費率,將於明年上半年費率審議會設置後,決定費率。

氣候署表示,該署已陸續訂定「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包括今年5月31日已完成「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公告,6月至8月期間陸續提出「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溫室氣體增量抵換管理辦法」、「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等4項子法草案預告,並辦理公聽研商會。至於碳費相關子法,則包括「碳費收費辦法」、「公告碳費收費對象及費率」、「指定減量目標與自主減量計畫審核辦法」,以及「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等,預計將於今年底提出草案。

氣候署指出,目前規劃初期碳費徵收對象為年排放量達2.5萬噸的製造業及電力業,該署除積極就相關相關子法進行研擬外,並已規劃與各產業進行研商座談,以降低對產業的衝擊。氣候署強調,徵收碳費影響層面廣大,將審慎進行評估並與各界充分討論後實施。

至於各界關注碳費徵收期程,氣候署表示,一如過去與外界說明,碳費將於2024年開始徵收,將依據碳費徵收對象2024年排放量計算其碳費,並於2025年繳交,並無外界所稱有延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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