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媒央視今天(9日)報導,中國光大集團前黨委書記、前董事長李曉鵬,因為收賄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
李曉鵬是習近平近幾年鎖定金融機構的打貪行動中,最新一位被定罪的中國企業高層。
中國反貪機構今年4月表示,李曉鵬因為可能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審查調查。
根據央視,這項調查發現李曉鵬收受賄賂,非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並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
在李曉鵬遭到懲處的幾天前,中國共產黨開除了中國銀行前董事長劉連舸的黨籍,指控他從事非法活動並收賄。
中國光大集團是中國最大的綜合金融控股集團之一,並擁有中國光大銀行、光大證券、中國光大控股等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