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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簽立切結書不需公司投保 勞動部提醒雇主恐因小失大

  • 時間:2023-12-05 11:2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文君
員工簽立切結書不需公司投保 勞動部提醒雇主恐因小失大
勞動部。(楊文君 攝)

員工自行簽切結書承諾不需由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但若發生職災,雇主是否有責任?勞動部近日就公布一個案例,員工因為負債問題,擔心薪資會遭法院強制執行,所以自己在職業工會加保,且簽立切結書,承諾日後衍生任何問題與公司無關,但後來發生職災不幸死亡,最後勞保局判定切結書無效,公司仍要負擔127萬多元的職災給付。

勞動部近日公布一個爭議案例,這位勞工老謝因負債,擔心薪資會遭法院強制執行,就跟公司說已經在職業工會加保,不需再由公司辦理投保手續,老謝也簽立切結書,承諾日後衍生任何問題與公司無關等。

結果,工作不到一個月,老謝就在送貨時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勞保局依規定給予遺屬職災死亡給付共新台幣127萬餘元,且因公司未替老謝投保職災保險,便依災保法第36條第1項規定,要求老謝的公司限期繳納,自然引發公司不服,最後,經勞工保險爭議審議會審查,認為切結書無效,駁回公司申請。

勞動部強調,老謝與公司約定1個月薪資3萬6,000元,若公司依規定為老謝申報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一個月災保保險費僅87元,就可避免127萬餘元的損失,提醒事業單位,切勿因小失大,得不償失。勞動部勞動法務司副司長郭培榮說:『(原音)公司已老謝簽立切結書或已在職業工會加保為由,主張排除法令適用,但這在法律上沒有理由,因此審議會也駁回公司申請。』

勞動部呼籲,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都是強制性社會保險,投保單位應在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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