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廢礦區土地使用變更 國土署再邀相關單位研商

  • 時間:2024-02-06 14:5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廢礦區土地使用變更 國土署再邀相關單位研商
國土管理署日前邀集經濟部及轄內存有廢礦區土地的縣市政府,就廢礦區土地通案處理原則展開研商會議。圖為苗栗出磺坑礦區。(圖:中央社)

國土管理署日前邀集經濟部及轄內存有廢礦區土地的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及南投縣共6縣市政府,就廢礦區土地通案處理原則展開研商會議,會中就「礦業用地如何進行檢討及變更為適當使用地類別」才得以符合實際使用現況進行意見交流。其中,經濟部及與會縣市政府原則認同處理方向為政府主動辦理檢討作業,因涉及執行方式與辦理期程,會由國土管理署彙整各單位意見,後續再邀集經濟部及6縣市政府做進一步的研商。

國土管理署表示,為能全面性檢討該類礦業用地土地使用的合理性,過去已有「北泰雅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輔導原住民族土地合法的實際案例,經由政府主動檢討、盤點土地使用現況及確認未來發展需求等作業,透過整體性空間發展計畫,來完成用地變更編定作業。

國土管理署表示,北泰雅案是其中一種用地變更編定的方式,現在也會與經濟部地礦中心、地方政府合作,將不同使用型態的礦業用地做進一步盤點,研議可行的變更編定原則。

此外,有關各縣市擔憂擬定空間發展計畫及作業期程恐趕不及2025年4月30日國土計畫法上路完成的疑慮;國土管理署強調,空間發展計畫的形式不限於特定區域計畫,待變更編定原則確定後,也會邀集相關單位及縣市共商如何辦理及流程相關簡化,以利廢礦區土地能儘早完成使用地變更作業,回歸應有的土地使用分區。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