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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費率未能於第一季公布 審議會要求提出逐期調整規劃

  • 時間:2024-03-26 18:4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碳費費率未能於第一季公布 審議會要求提出逐期調整規劃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資料照/劉品希 攝)

環境部碳費費率審議會今天(26日)下午召開第二次會議,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會議已逐步收歛、進入實質討論,委員要求下次會議提供至2030年碳費逐期調整的規劃,以及鄰近國家實施碳定價的脈絡與制度,下次會議預計4月召開。

碳費費率審議會15日召開首次會議,當時未進入實質討論,26日下午召開第二次會議,會中依照上次會議決議,由環境部報告碳費費率經濟衝擊評估方法,包括如何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納入審議參考,以及說明國際碳定價實施情形,會中仍未決定碳費費率,也代表碳費未能如期於今年第一季公布。

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會後表示,委員均認為碳費討論應本於科學,而非喊價式決定,此次大家達成共識,要求環境部在下次會議中提出至2030年碳費分階段調整的趨勢規劃,並提供日本、韓國、新加坡實施碳定價的脈絡,以利後續討論。他說:『(原音)他們是認為說碳費費率審議會不是只有給一個起徵的一個費率,不是說我如果開始收就收一個價格這樣,而是他們希望說這個費率是一個可以有逐期調、分階段調整,然後到2030年,希望能夠有到2030年的一個訊號,讓業者比較清楚說,我看到未來這個可能價格是什麼,所以他們要做準備這樣,而不是只決定這一年。』

黃偉鳴指出,「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尚有4子法尚未預告,皆與碳費有關,除了「碳費徵收費率草案」仍需由費率審議會決定費率後才能完成作業,其餘3子法包括「碳費收費辦法草案」、「碳費自主減量計畫審核辦法」、「碳費收費指定目標草案」預計於近日預告,委員也要求下次會議時提出相關子法,以進一步了解配套措施。

黃偉鳴強調,會議討論已逐步收歛、進入實質討論,外界可能認為沒有看到具體數字就不算實質討論,但碳費費率討論本來就不是那麼容易可在短時間內聚焦,每次討論都有往前進一步,若開會一、兩次就決定費率就等於是喊價,委員們更在意科學討論,因此環境部要提出更完整的各國碳費設計制度、產業相關配套。

對於預計召開多少次會議才能將費率定案,黃偉鳴表示,每一次開會都往收歛的方向在進行,若要充分討論,便需要一點時間,下次會議時間也尚未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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