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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反質詢或實問虛答要罰? 周萬來:尚無法律明文規定

  • 時間:2024-04-01 16:2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趙婉淳
官員反質詢或實問虛答要罰? 周萬來:尚無法律明文規定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翻攝國會頻道)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1日)審查國會改革法案,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表示,外國無論採內閣制或混合制國家,法制上雖賦予國會議員質詢權,但政府官員如有反質詢或實問虛答情形,尚無課處法律責任的明文。至於是否增訂違反被質詢義務者的處罰,周萬來說,這屬於立法政策的選擇,尊重立委合議決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日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行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等人,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華民國刑法增訂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國會改革法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關於人事同意權部分,周萬來說,就增訂被提名人陳述不實、拒絕具結或提供資料不實的效力部分,立委提案有明定將不予審查、或依藐視國會規定處理、或移送監察院或高等行政法院調查,方式不一。周萬來表示,在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比例原則等前提下,尊重立委立法形成自由。

至於質詢的部份,有立委提案明定被質詢人不得於答復時隱匿資訊或為虛偽的答復或反質詢等,並增訂違反答復義務的處罰。周萬來說,外國採內閣制或混合制國家,法制上雖賦予國會議員質詢權,但政府官員如有反質詢或實問虛答的情形,對其尚無課處法律責任的明文,主要是透過公報紀錄或錄影轉播向社會公開,以追究相應的政治責任。周萬來:『(原音)(黃國昌:現行法制下,官員在國會說說謊,請問要負什麼責任?)大概對國會有藐視的情況。(黃國昌:藐視又怎麼樣?)裏頭學者論述不太相同 每,每個國家對藐視國會罪,有些是行政罰,有些是刑事罰,這是立法政策選擇空間。』

此外,民進黨立委陳俊宇關切國會擴建進度,周萬來說,目前由立法院總務處進行研擬,總務處的報告出來後,會再跟立法院長韓國瑜報告,看要怎麼樣處理,透過黨團協商有共識的情況下再繼續推動。周萬來透露,他個人國會要擴建,在這個職務上也很極力想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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