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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訂專法 金管會將對金融業者納豁免條款

  • 時間:2024-04-11 20:2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打詐」訂專法 金管會將對金融業者納豁免條款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今天(11日)赴金管會考察「鷹眼識詐聯盟」辦理情況。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圖中)聆聽立委的提問。(圖:陳林幸虹 攝)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今天(11日)下午赴金管會考察「鷹眼識詐聯盟」辦理情況。民進黨立委提問時指出,行政院已經率相關部會,近幾個月將針對打擊金融詐騙訂定專法。對此,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也表示,金融機構在協助打擊詐騙時,可能會觸及客戶隱私,甚至讓當事人不高興,但金管會希望對金融業者有一些豁免措施,屆時都會一併納入專法裏。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11日一行人前往金管會考察「鷹眼識詐聯盟」辦理情況。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在答復立委詢問時證實,打詐是全國民眾關心的事情,行政院近期確實在政委的領導下,正密集跨部會討論打詐專法。

黃天牧指出,目前專法還未到最後段落,但基本上會處理兩個主要問題,一是金融機構,另一個就是虛擬資產平台,屆時相關疑似的金流,若有經過一些帳戶,且確實有疑問,如何給予法律授權確認身分,並進一步強化控管措施。黃天牧說:『(原音)這裡面包括暫停全部或一部分的這些交易的功能,或是說拒絕提供相關的業務等,那麼這些以往當然也有一些法律的授權,我們希望將來能夠在授權上更明確,然後跟跨部會,尤其像內政部、警政署這邊,在合作上更方便。』

黃天牧也指出,金融機構在協助打詐時,可能會讓客戶當下覺得不舒服,或甚至覺得受到侵犯隱私,因此金管會先前就已經放寬,如果金融機構是因為打詐行使的行為,不納入公平待客的原則裏,因此,未來在打詐專法中,也希望有明確的豁免條款,給金融業者空間去執行他們應該要負的責任。

銀行局局長莊琇媛進一步補充,以前銀行提供客戶資料給警方,是依「洗錢防制」規定處理,但這已屬於「後段」調查,也就是客戶出現洗防問題之後再予以提供資料進行調查,但阻詐求「時效性」,才會發揮更好的效果,專法若通過後,以後會讓銀行在提供資訊時更沒有疑慮,不用等到民眾被詐騙之後才提供資料。她也指出,未來若阻詐有成效,金融機構在公平待客不但不會被扣分,還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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