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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碳權交易辦法8/15上路 三大買賣方式設漂綠機制

  • 時間:2024-07-01 15:3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國內碳權交易辦法8/15上路 三大買賣方式設漂綠機制
環境部1日發布「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將於今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資料照。(Rti)

環境部今天(1日)發布「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也就是俗稱的國內碳權交易管理辦法,將於今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明定三大買賣方式,交易或拍賣僅限一次,以防炒作,相關資訊也將公開於交易平台供各界查詢,避免漂綠疑慮,預計9月底將有首批交易。

我國進入排碳有價時代,環境部推動碳費徵收與自願減量並行,事業或各級政府可執行自願減量專案,取得的減量額度、也就是俗稱的碳權,便可拿至碳權交易所交易,提供須繳交碳費或須進行增量抵換等對象購買。

環境部1日發布碳權交易管理辦法,規範適用國內碳權交易或拍賣的標的包括3種,分別是「先期專案」、「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3種減量額度;並明定三大買賣方式,包括「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定價交易由賣方自訂價格供買方選擇,拍賣是自定底價由買方競標,兩者皆在碳權交易所平台進行買賣,協議交易則是雙方私下協商,但交易情況須回報環境部揭露,由於先期專案屬溫管法施行前的減量措施,因此僅能透過協議交易。

碳權買賣以1公噸為單位,每單位均有足以辨識其種類、專案類型及監測期間等資訊的編碼,以確保移轉過程及使用註銷的效力,而交易或拍賣僅限一次,買進不可再賣出,以防炒作,並設有防漂綠機制。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說:『(原音)那特別是對於大家所關切的漂綠議題,我們對每一噸的二氧化碳當量都會有足供辨識的一個編碼,而且限只能交易一次。那此外,相關的交易訊息包括它的交易價格、還有交易的額度等等,我們都會公開在交易平台上,來讓各界檢視,那有效來避免這個相關漂綠的疑慮。』

黃偉鳴指出,正式發布的辦法將原先規定拍賣由買賣雙方都要付手續費,改為買方負擔手續費,以成交總金額5%計算,與定價交易、協議交易的規範一致。此外,正式發布的辦法也新增持有減量額度的事業若併購、合併或整併,後續減量額度歸戶相關規範。

黃偉鳴表示,碳權交易辦法8月15日施行後,還需要一段時間與碳交所進行系統介接、尋求願意上架的碳權事業,預計9月底才會正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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