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族語公文 總統:原民轉型正義重要一步
- 時間:2017-07-19 14:0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原住民語言發展法」在5月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確立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的地位,也明定原住民族地區55個鄉(鎮、市、區)公所得以使用族語書寫公文書。
蔡英文總統19日在臉書貼出一張由花蓮縣光復鄉公所發出的阿美族「全族語」公文,表示這張公文是通知族人前來領取土地的權利證明書。
總統並在文中指出,傳承一種語言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多使用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施行後,原住民16族的族語都是「國家語言」,因此,原鄉地區的政府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都可以選擇用當地的族語書寫公文。現在,包括屏東、花蓮、台東和南投的縣政府或鄉公所都已經開始發出全族語或雙語的公文。
總統表示,以族語書寫公文是這個國家的第一次,也代表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跨出重要一步。中央和地方會繼續努力,讓原住民族的多元文化受到更多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