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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行程緊湊 遊覽車駕駛等待時間列工時

  • 時間:2017-08-07 11:3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文君
若行程緊湊 遊覽車駕駛等待時間列工時
一例一休上路,多家國道客運業者在3月起調漲票價,,8家業者的優惠都縮水,統聯客運台北台南的促銷價從原本新台幣220元,調高為370元,國光客運與統聯客運台中到台南,都從原先100元加倍到200元。
(圖:中央社)
今年年初曾發生國道遊覽車翻車事故,造成33人死亡慘劇,遊覽車司機疲勞駕駛議題引發關注。勞動部今天(7日)指出,日前已訂出「遊覽車駕駛工作時間檢查參考指引」,作為勞檢員裁罰時的依據,若司機等候時間短,例如一日遊、進香團等,行程較為緊湊,等待時間將列為工時。
國道遊覽車疲勞駕駛問題備受重視,但駕駛在景點外等待旅客,究竟算休息時間還是工作時間,爭議不斷。過去勞檢原則都是依據勞動部「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看該時段駕駛是否受雇主指揮、監督、是否可自由運用時間而定。
為了讓規定更為明確,勞動部近期訂出「遊覽車駕駛工作時間檢查參考指引」,內容指出,除了交通部規定的「手握方向盤」時間列為工時外,新增「延遲開車時間」、「受檢時間」、「等待車輛維修」都視為工時。
在等待時間的部分,例如一日遊、進香團等行程較為緊湊,通常在景點停留時間較短,駕駛等候旅客時就算入工時。勞動部職安署組長林毓堂說:『(原音)到達景點以後,如果休息時間很短暫,旅客可能在車上休息、沒下車,或駕駛因爲時間緊湊,他下車也必須看顧車子。舉例來說,遊憩點可能在1小時以內,駕駛無法自行運用這段時間,行動受到拘束,我們會請我們的檢查員遇到這樣的情形時來審酌認定為工作時間。』
不過,像是定點遊玩旅遊團、陳情抗議團、婚喪喜慶團、交通車等,職安署認為,這類行程安排都較單純,駕駛抵達目的地,旅客沒在車上停留,駕駛可自行運用等待時間,就會被認定為是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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