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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律師陪同 非為李明哲聘律師

  • 時間:2017-09-09 17:5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子華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9日)以書面澄清,政府聘請律師陪同李明哲家屬赴陸,是應家屬提出需有法律專業人員諮詢的需求,並非為李明哲聘請律師。
陸委會9日下午發出參考資料強調,全力營救李明哲第一,對任何有需要的國人,政府一向盡力協助,不會差別對待。
陸委會表示,相信家屬也是一樣的心情,希望李明哲家人能化解歧見,結合一切力量,一起努力營救工作。
據了解,陸委會、海基會高層與有關官員、人士,9日截至下午5時都還在加班處理李明哲家人明天啟程以及後續協助事宜。
陸委會澄清,此前,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所稱政府協助李明哲母親赴陸探視是兩面手法及配合中國大陸的做法,恐有誤解。因為對於所有家屬提出的需求,政府都盡全力協助。
陸委會指出,陸方律師於9月6日通報家屬,李明哲案開庭在即,請家屬前往審理法院旁聽。陸委會「分別接獲」家屬表達希望政府協助赴陸的請求,隨即進行相關協助,包括透過兩岸正式聯繫管道向陸方查證訊息、要求陸方儘速協助家屬辦妥赴陸旅行證件,及入境後之人身安全保障等。
陸委會強調,因為家屬迄未提出經費方面的協助需求,因此,並無政府幫家屬負擔旅費之事。政府目前相關作為,主要為協助家屬辦理赴陸旅行證件,及交通安排之聯繫等。
陸委會澄清,有關政府聘請律師陪同家屬赴陸,是應家屬提出需有法律專業人員諮詢的需求,並非為李明哲聘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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