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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富案 證人黃志芳訊後請回

  • 時間:2017-12-06 18:21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子華
慶富案 證人黃志芳訊後請回
慶富獵雷艦涉詐貸案,高雄地檢署6日以證人身分傳喚外貿協會董事長黃志芳(前左),訊後請回。
(圖:中央社)
高雄地檢署偵辦慶富獵雷艦涉詐貸案,今天(6日)以證人身分傳喚外貿協會董事長黃志芳,下午近5時請回。黃志芳表示是以證人身分到庭說明事實。
高雄地檢署日前傳訊慶富集團董事長陳慶男和陳偉志父子時,陳偉志供稱曾於去年9月23日和父親去總統府,拜會時任新南向辦公室主任黃志芳,討論新南向政策赴東南亞投資事宜,會中,順便抱怨銀行對獵雷艦貸款案的撥款條件不佳等,但未獲正面回應。
高雄地檢署下午2時以證人身分傳喚時任新南向辦公室主任的黃志芳,釐清陳慶男父子自爆進總統府的相關事證。訊後,對於媒體提問,黃志芳只表示,6日是以證人身分來說明事實。
總統府清查陳慶男父子曾於2016年9月23日入府,拜會總統府第三局局長李南陽、時任新南向辦公室主任黃志芳。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了解後,已指示政風處就李南陽、黃志芳等人展開調查,並完成相關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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