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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消費者權益 金融業3小時職訓公平待客

  • 時間:2018-03-10 12:21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為落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期發函各金融服務業公會,要求各金融服務業今年起,對80萬名的金融從業人員至少進行3小時的公平待客教育訓練。
有鑒於國際對於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4年訂定「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明定各項公平待客原則的訂定及執行,應納入企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且公司應把公平待客原則納入教育訓練課程,定期辦理教育宣導及人員訓練。
金管會表示,去年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發函金管會希望可以強化金融服務業的公平待客,金管會考量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未明定對在職人員的教育時數,因此,近期發函各大金融服務業公會,要求金融機構自今年起,每年對在職人員應至少進行3小時的公平待客教育訓練。
也就是說,銀行、保險以及證券業多達80萬名的金融從業人員自今年起,每人每年至少應接受3小時的相關教育訓練。
同時,金管會表示,為更進一步強化金融從業人員的遵法意識,期待公平待客教育訓練課程不要只是單純的法令說明,建議可從案例研討、消費者應答模擬訓練等較活潑的方式進行,且受訓方式也可以線上授課。
金管會指出,至少3小時的公平待客原則教育訓練,是經金管會蒐集各業者、公會意見後的結果,且明確定出教育訓練的時數後,讓業者在遵循上有所依據。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包含9項指標及5個層級作為金融服務業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指導原則,為金融服務業推動與執行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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