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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報告關切外勞人權 勞部:採國民待遇原則

  • 時間:2018-04-21 20:57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子華
美報告關切外勞人權 勞部:採國民待遇原則
美國國務院20日公布年度人權報告。報告談及台灣時,指出台灣尊重言論自由,獨立媒體活躍,但也表達對台灣外籍勞工人權的關切。(網路圖片)
美國國務院公布年度人權報告,報告談及台灣時,指出台灣尊重言論自由,獨立媒體活躍,但也表達對台灣外籍勞工人權關切。勞動部今天(21日)回應外勞採國民待遇原則,適用國內勞動法令。
報告指出,台灣法律雖然禁止一切形式的強制勞動,也制定處罰細則,但因為法院多半判決輕罪或罰款,不足發揮有效威懾作用,這類強制勞動常發生在家政服務、農漁業、製造業與建築業等行業,外勞最容易遭到剝削。
對此,勞動部回應,台灣對外勞基本上採國民待遇原則,即外勞來台工作,一律適用國內勞動法令。至於家事類勞工,因工作條件特殊,不分本外勞,現行均無適用勞基法情形。
勞動部指出,為保護外勞權益,已建立完整的外勞保護體系,禁止強迫勞動,且設置雙語免付費1955申訴管道,以及外勞提前解約需經地方政府驗證機制等,避免外勞因申訴,而遭雇主任意遣返,將持續進行法令宣導,並對於違法雇主及仲介予以處罰。另外,為改善家事類勞工休假權益,勞動部目前正規劃喘息計畫,以兼顧外勞及被看護者權益。
至於報告中提及,勞基法處罰因為法院多半判決輕罪或罰款,不足發揮有效威懾作用部分,勞動部次長施克和說,將罰款提高的部分涉及母法修法,還需要取得社會共識。
施克和也說,勞動部是訂定一些裁罰原則,再交由地方政府針對雇主違法樣態訂定裁罰基準。勞動部也鼓勵地方行政裁量基準可依照比例原則、違法樣態等做相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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