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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制 司法院:有助民眾表達判斷

  • 時間:2018-05-05 21:38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緒華
國民法官制 司法院:有助民眾表達判斷
台灣陪審團協會等單位26日到司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說明5月5日「陪審大遊行」相關事宜。
(圖:中央社)
台灣陪審團協會質疑國民法官制度將有法官控制參審員的疑慮,主張推動陪審制。司法院今天(5日)表示,法官可幫助民眾表達意見並做出判斷,制度也將確保素人不會受到法官不當影響。
台灣陪審團協會等團體今天發動遊行,主張司法院推行假借國民法官之名的參審制,是半套假改革,因為參審制中的法官會影響、干擾,甚至控制人民對於審判的認定,應由人民組成陪審團,才能避免恐龍法官等問題。
司法院發布新聞稿指出,讓國民進入法院當法官,能看也能判,是司改國是會議重要的共識,司法院本於長期對國民參與審判的研究及國是會議各方意見,充分討論各項制度利弊,才草擬出國民法官制度。
司法院表示,在價值多元的時代,不同背景的人對司法的理解和想像都不同,凝聚共識並不容易,司法院以尋求最大共識為方向,負責任地提出最可行的方案,回應台灣社會對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的期待。
新聞稿引用國立政治大學選研中心民調,指出有72.7%的受訪者認為,讓法官與民眾討論審判案件,會讓民眾更敢說出想法;有82.6%的民眾認為應由法官與參審民眾共同審判,遠高於認為應由參審民眾決定的6.9%。
司法院也指出,過去5年62場模擬法庭累積的實證研究資料顯示,參與模擬法庭的民眾都比較傾向支持國民與法官共同討論、審判,民眾也認同與法官的討論有助於評議,希望法官能在場協助。
司法院認為,法官在場不妨礙民眾多元意見的引進,反有助於民眾表示意見進而做出判斷。雖有人擔心素人受到法官不當影響,但透過國民法官人數上的絕對優勢、評議規則的設計、判決理由的公開透明,相信可確保國民意志充分表達和貫徹。
國民參與審判法庭由法官3人、國民法官6人共同進行審判,「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已經司法院院會通過並經行政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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