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修復式司法逾900件達成協議 研議建構更符國情制度

  • 時間:2024-02-14 05:5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修復式司法逾900件達成協議 研議建構更符國情制度
修復式司法是提供與犯罪有關的當事人對話的機會,藉以表達自己的感受,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更重要的是可讓加害人認知到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Pixabay)

政府積極推動修復式司法,根據法務部的統計,至今約有2,600件提出申請,最後立案、進入對話且達成協議的有900多件,其中又有約76%認為透過修復式司法獲得司法正義及想要了解的真相。法務部也正與司法院及社會各界研議,希望建構更符合國情的修復式司法制度。

修復式司法除療傷止痛 亦盼防止再犯

根據法務部的說明,修復式司法是提供與犯罪有關的當事人對話的機會,藉以表達自己的感受,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並共同處理犯罪後果的過程。相對於現行刑事司法制度著重在懲罰,修復式司法則關注於療癒創傷、復原破裂關係,在尋求真相、道歉、撫慰、負責與復原中伸張正義。

透過修復式司法,除了讓被害人有機會描述自身或親人被害的痛苦感受,甚至可直接詢問加害人關於犯罪事件的真相,減少恐懼與負面情緒,且藉以療傷止痛、重新感受自己仍有掌握生活的能力外,更重要的是可讓加害人認知到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且有機會向被害人真誠道歉及承擔責任。法務部保護司代理司長林嚞慧:『(原音)我們透過修復式司法,希望能夠讓犯罪者,也就是被告這一方能夠去體認到這個行為對於被害人或者社會造成危害,除了去承擔責任以外,最主要是他能夠體認到不要再犯同樣錯誤,也就是我們要達到另一個目的,叫做再犯防止。』

法務部自2009年開始推動修復式司法,隔年擇定8處地檢署試辦,2012年9月再擴大至全國地檢署全面試辦。2017年舉行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將修復式司法列為重點議題之一,且建議法制化。之後,包括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等陸續增列相關條文,在去年修正並公布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更增列「修復式司法」專章。

逾900件達成協議 76%認為獲真相與正義

林嚞慧表示,修復式司法推動至今,共有2,600多件提出申請,立案、進入到對話且最後達成協議的有900多件,其中有76%認為他們透過修復式司法獲得了自己想了解的真相及司法的正義。

他也指出,各地檢署今年度已編列預算,各設置1名人員專門負責修復式司法業務,希望能鼓勵所有檢察官對於符合修復式司法的案件,都能移到各地檢的小組進行開案審查。同時,由於監察院曾針對修復式正義提出許多建議,法務部正與司法院及社會各界討論,希望建構更符合國情的制度。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也指出,修復式司法是很好的制度,但要促成對話並不容易,他日前才主持了2場會議,研議該如何精進。蔡碧仲:『(原音)不只你有心,你還要有力,要讓那個被告跟被害人能夠對話,這個主持者必須要有非常深厚的一些人文素養。你說就原諒他啦、他不是故意的,你如果不原諒他,你這輩子也不好過,光講這些空幻的言語是不可能的,所以那一道工序需要遠比我們所謂檢察官在偵查犯罪、還有法官在審理案件要複雜。』

犯保法修正加強保障 政院第二預備金當後盾

另外,在犯罪被害人保護部分,林嚞慧指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成立至去年底已服務56,479起犯罪案件,服務人次高達153萬5,647人。他表示,犯保協會的重點是「一路相伴」,所以只要有犯罪發生,對於符合條件的被害人及家屬就會立即啟動關懷,包括急難救助、經濟支持,以及從相驗、解剖到偵查審判,都會提供協助。若是因為故意犯罪行為而造成死亡的案件,家屬若沒有律師,犯保協會也會依照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3條主動徵詢其意願後,代為聘請律師。

在經費部分,林嚞慧指出,犯保法在去年修正後,將犯罪被害補償金的定位從「代位求償給付性質」改為「國家責任主義」,且改採「單筆定額給付制」,從去年7月施行至今,約增加了新台幣4億元支出,今年度預算則已編列12.1億,且將再增聘68名專責人員,若仍不足,行政院已承諾可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林嚞慧:『(原音)在今年113年的預算,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的一個服務經費,包括人員再進用68人,就是說1年半要進用114人,加上給被害人的緊急急難救助的部分,總金額編了3億6千萬,補償金的部分是編了8億5千萬,總共是12.1億,這些錢不夠,行政院已經承諾可以再動用第二預備金。』

蔡碧仲也說明,犯保法修正後,更加保障犯罪被害人的權益,包括擴大「重傷」的定義範圍,納入符合全民健保之重大傷病者,申請時效也從2年、5年延長為5年、10年。

他強調,政府對於被害人及其家屬的保護與關心絕不能亞於更生保護,在協助更生人復歸社會的同時,讓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心理得到補償是同等重要。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