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谷歌臉書掠取新聞內容 歐洲媒體發聲明
- 時間:2018-09-04 14:27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
- 撰稿編輯:楊昭彥
參與連署的執行長來自約20家新聞機構,包括法國法新社(AFP)、英國聯合社(Press Association),以及德國德新社(Deutsche Presse-Agentur)。他們並呼籲歐洲議會(Euopean Parliament)修訂歐盟版權法(copyright law),協助應對「怪異的不平衡問題」。
根據聲明:「網路巨擘掠取新聞媒體的內容與廣告收入,對消費者與民主構成威脅。」
歐洲議會議員即將於這個月就新的版權法展開辯論,未來可能會強迫網路巨擘支付更多的費用,以在自家平台上使用新聞、音樂或電影等創作性內容。
不過,新法第一版草稿曾於7月份被打回票,美國科技公司也堅決反對相關計畫。提倡網路自由的人更擔憂,新規定可能會提高消費者的成本。
但媒體聯合聲明指出:「網路巨擘主張他們會被迫要求民眾付錢上網,但他們可以不這麼做,又給予媒體補償嗎?答案很明顯是『是的』。」
根據新聞、照片與影片重要供應商的聯合聲明,2017年臉書年收400億美元,淨利達160億美元,谷歌年收1,100億美元,淨利則為127億美元。
媒體問:「誰該合理主張自己沒公平取得內容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