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都完成社宅賦稅減免條例 內政部籲新北跟進
- 時間:2018-10-09 16:3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內政部指出,去年1月13日住宅法修正施行,新增以包租代管的方式推動社會住宅,並修正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相關賦稅優惠規定,例如每屋每月租金收入1萬元以下可免納綜合所得稅,其租金收入超過1萬元部分,房屋必要損耗所支出費用還可再減除60%;由於房屋稅及地價稅屬於地方稅,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減免規定。
內政部表示,目前已完成開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6都中,僅剩新北市尚未完成減免規定,為避免影響已參加的房東可享有房屋稅、地價稅優惠的權益,內政部呼籲新北市政府比照其他5都的做法,對於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的地價稅及房屋稅皆採免徵,包租代管部分則參照自用住宅稅率,並溯及住宅法修正施行之日施行,加快腳步完成制定。
內政部也特別感謝5都支持修正房屋稅、地價稅優惠規定,透過中央及地方齊心努力,包租代管民間空屋的方式未來也將擴大到其他縣市辦理,除可增加社會住宅供給,也能協助房東有效管理房屋,房客也能順利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