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養綠若成案 中選會授權主委先公告再追認](https://cn4.rti.tw/assets/thumbnails/2018/10/02/20181002000137M.jpg)
(圖:中央社)
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會議規則」第12條的規定,應提請委員會議決的事項,如因時間急迫,不及提會討論,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委得先予處理,事後提請委員會議追認,包括曾經會議決議授權得由主委先行處理的事項、以書面方式徵詢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得先行處理的事項。也就是說,在10月24日公投綁大選的成案截止日前,中選會規劃不會再加開委員會,若屆時「以核養綠」查對後達到成案門檻,將由主委先行公告成案,之後開委員會時再追認。
「以核養綠」公投提案領銜人黃士修17日下午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再送件2萬3千多份連署書到中選會。中選會17日晚間表示,連署人名冊已在同日送往各戶政機關查對,為利該公投案在10月24日前成案,以與年底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中選會已請戶政機關在23日中午12時前完成查對的部分結果先予函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