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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淪詐騙工具 民團籲速修法

  • 時間:2015-01-30 14:2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支付命令淪詐騙工具 民團籲速修法
國民黨立委林國正(左2)13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支付命令是快速解決債權人和債務人問題工具,卻衍生很多詐騙案件冒用支付命令,讓無辜人受害,有必要提修法。
(圖:中央社)
現行「支付命令」核發寬鬆,送達過程常有草率弊端,近年遭詐騙集團濫用,受害者因此背上龐大債務。有立委主張修法,增加法官事後審查機制並限縮支付命令效力,但司法院反對修法,認為支付命令的核發機制可以更嚴謹,但不該限縮,以免影響其他當事人的司法資源。
◎支付命令程序簡便 但隱憂無窮
支付命令是「民事訴訟法」中快速實現債權的制度,債權人只要聲請,不必檢附證據、不必法官開庭,法院就會核發。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若未提異議,支付命令將「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債權就會確定強制執行。這項制度實施40多年來,廣為社會利用,平均每年核發超過40萬件,對於息訟止紛確有貢獻,但也正因支付命令的核發寬鬆,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已接連收到許多個案,顯示支付命令已淪為詐騙集團的犯罪工具。
詐騙集團會先以法院名義連續寄發假造公文給民眾,若民眾不加理會,詐騙集團便再以假文件向法院聲請核發真正有效的支付命令,有民眾誤以為又是假公文而沒有在20天法定期間內聲明異議,債權便成立,最後詐騙集團就以支付命令拍賣受害民眾的財產。
◎支付命令欠缺救濟 法院淪幫兇
國民黨立委林國正指出,由於受害民眾聲請再審要件非常嚴苛,每年超過40萬件支付命令中,廢棄比率僅百萬分之5.3,若不修法限縮支付命令的效力,法院恐怕繼續成為詐騙的幫兇。林國正說:『(原音)2009年至2014年1年終結支付的案件是43萬件,聲請再議成功、廢除判決原處分的案件是2.2件,也就是百萬分之5.3,100萬件才5.3件成功,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支付命令害人匪淺,有時候法院會成為詐騙集團的幫凶,也就是司改會會付出這麼大的心血跟努力推動修法。』
◎民團籲限縮效力 司法院反對
司改會工作委員劉家榮表示,司改會將提出「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將確定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僅有執行力而無既判力,並增訂債務人提起確認支付命令所載債權不存在之訴時,得聲請法院准許其提供確實擔保停止強制執行的救濟途徑,並訂有2年過渡期,以維持法律的安定性。他說:『(原音)我們是肯定支付命令的效果存在有必要性的,但效果大到可以讓人濫用這個效果,所以目前的修法方向是肯定支付命令的效果存在,但不能有既判力,它有執行力,雷同本票裁定一樣,如果有受不公平的債務人,可以開啟另外一道救濟之門。』
不過,司法院強力反對司改會所主張修法限縮支付命令效力,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指出,每年申請支付命令的案件有40萬件,其中30多萬件金錢等給付事件可迅速且簡易確定權利義務關係、解決紛爭,雖然有詐騙集團將其作為詐騙的手段,但畢竟為少數,只要支付命令的審核機制更加嚴謹,要求債權人提出釋明,確認債權所發生的具體原因,排除假債權即可,不宜為少數個案修法,以避免壓縮其他當事人利用司法資源的空間。林錦芳說:『(原音)如果說有因為有詐騙少數例外的情事,來作為整個改革整個支付命令的機制,而使得以後這30幾萬的案件大家都忙得要命,全部都要進行比較複雜的程序的話,沒有那麼多時間去審理這些案件。』
◎兩面刃如何解 不宜再拖延
支付命令雖有迅速定紛止爭的優點,但無法救濟的缺陷後患無窮,整體制度的檢討修正確實不宜拖延。司改會仍不放棄,計劃持續蒐集因支付命令而背負鉅額債務的個案,編寫新法實施後可行的訴訟須知,期盼能與立法機關達成修法共識,並持續協助受害者脫離債務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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