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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再犯 提高罰則防堵標示不實

  • 時間:2013-08-29 17:5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台灣近期屢次傳出廠商標示、廣告不實,欺瞞消費者,只為牟取更高額利潤。各界追究原因,認為和政府對於這些不肖廠商的處罰太輕有關,像是「パン達人」(胖達人)麵包坊廣告不實,從重處分也只有新台幣18萬;山水米廠商只有20萬,可說是「不痛不癢」。農委會農糧署已決定修法,將最高罰款提高至300萬元,並採連續罰,不容相同事件再度發生。
◎山水米造假 遭罰20萬史上最高
『(原音)我覺得很遺憾,也很抱歉,標示不實有很多種,有的是品質、有的是規格,我18次事實上不是最多的。』被踢爆以進口劣質米充當台灣米販售,山水米董事長李東朝親自出面道歉,卻強調自己並非是違規次數最多的廠商,令外界「啼笑皆非」。
山水米業者違規還替自己開脫,農委會農糧署官員實在看不下去,第一時間決定開罰有史以來最高罰金新台幣20萬。而這2年來,業者已18次被農業單位抓包,卻都只是限期改善、沒有開罰,也讓外界質疑罰責太輕,才讓業者敢多次以身試法。
根據農糧署的統計,台灣自從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後,1年從國外進口的白米配額達14萬7千多公噸,主要來自越南、泰國和柬埔寨等地。這些東南亞白米價格比台灣自產的白米低1到2成,因此如果混裝台灣米販售,確實有套利空間。
檢視過去業者標示不實被踢爆後的處理模式,通常就是下架回收並開放消費者退換貨,之後再以作業疏失推拖,完全忽視消費者的權益。
◎農糧署從嚴修法 未來最高罰300萬
經過這次山水米事件後,農糧署不再給予標示不實的業者機會,決定修訂「糧食管理法」,比照「食品衛生管理法」,重罰有意欺瞞或嚴重違規的糧商,最高罰鍰從現行的新台幣20萬元提高15倍,至300萬元,對於情節嚴重的業者,也不再給予改善期限,將直接開罰。農糧署署長李蒼郎說:『(原音)基本上以保護消費者為基點,違規的樣態有很多種,有的是小違規或是大違規,不可能是同種處分的狀態。對於欺騙消費者或是有關食品安全的部分,我們就採取最重的來處理。』
台大農經系主任徐世勳指出,以國外的例子來看,廠商如果廣告或標示不實,罰款金額至少上千萬。像是2年前,美國一家麥當勞速食連鎖店因位於穆斯林聚居的地區,2005年開店後,以回教「清真」的標記,也就是強調雞肉屠宰有清真保證,且加工、冷藏、運輸和配料都按照伊斯蘭教義清真化管理,藉以吸引該區的民眾,但之後被客戶踢爆用了多種非清真雞肉欺騙消費者,最後被法院判定「假冒商品欺詐」罪,罰款70萬美元,相當新台幣2千多萬,麥當勞也需賠償當地的穆斯林顧客。
◎除修法重罰 業者籲政府取消補貼
徐世勳指出,即使修法,台灣的罰款金額還是很低。他指出,為幫助台灣農民,農糧署都補助台灣的碾米廠購買碾米機或是乾燥機,但花國庫的錢補助業者,廠商卻以外國米混充台灣米,以牟取更高利潤,所以除了要重罰,未來更應該停止對這些廠商的補助。他說:『(原音)有那麼多家表現好的碾米廠,山水米只是其中一家,在這一方面,政府還是有籌碼來加以整頓,要給它一些處罰,讓國內這種進口米混台灣米的不好現象...另外對消費者也不好。』
對業者來說,標示或廣告不實不只會被政府開罰,還得賠上自己多年建立起來的商譽,只為貪圖小利,卻連帶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值得嗎?山水米標示不實在,「パン達人」(胖達人)麵包廣告不實的事件先後發生,也讓農政單位驚覺即使標示有誤不影響食品安全,但業者的誠信發生嚴重暇疵,已屬「詐欺」,更傷害消費者對政府和廠商的信任。因此,未來除了提高罰則,政府也必須重新檢視對業者的監督,以及加強企業的社會形象教育,不容相同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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