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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拒絕服兵役 南韓最高法院裁准

  • 時間:2018-11-01 11:43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
  • 撰稿編輯:楊明娟
良心拒絕服兵役 南韓最高法院裁准
南韓最高法院1日裁定,南韓男性可以因為道德或宗教信仰的理由拒絕服兵役。圖為民眾在6月間在法院外示威。 (AFP)

南韓最高法院今天(1日)裁定,南韓男性可以因為道德或宗教信仰的理由拒絕服兵役。這個裁決將影響到南韓數百名良心拒絕服兵役者。

韓戰結束65年以來,幾乎每一個18歲至35歲、身體健全的南韓男子都必須服兩年兵役。因宗教信仰等理由拒服兵役的「逃役良心犯」須入獄服刑至少18個月。南韓並沒有提供這些人替代的社區服務選項。據統計,自1950年以來,大約有1萬9,000名良心拒絕服兵役者入獄,其中大部份屬於基督教團體「耶和華見證者」(Jehovah's Witnesses)。

幾個月前,南韓憲法法庭做出歷史性的裁決,認為未提供良心逃役者其他服役方式已經違憲。最高法院今天裁定,推翻一名逃役良心犯有罪的判決。

在今天的案例中,一名只公布姓氏為「Oh」的耶和華見證人,在2013年因為拒絕服兵役而被判有罪,在上訴到高等法院後仍敗訴。

根據韓國聯合通訊社(Yonhap)報導,最高法院今天裁定,良心障礙是拒絕徵召的有效理由。這個裁定等於推翻了同樣是最高法院在14年的判決。

根據「耶和華見證人」,有900多件類似案件至今仍在南韓法院中等候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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