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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設勞工董事 顧立雄質疑能否成就全勞工

  • 時間:2018-11-07 16:2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企業設勞工董事 顧立雄質疑能否成就全勞工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左)在立法院備詢。(陳林幸虹 攝)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7日)初審證交法修正條文,立委提案要求上市櫃公司明定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應至少有一個席次是勞工代表,以及設置員工董事一席;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認為,增加勞工董事,是成就了那一席勞工,還是整體企業的員工,還需要再探討,況且未經全面討論和評估,就將勞工董事納入證交法,衝擊將非常大。

顧立雄表示,根據美國、英國、日本、香港以及新加坡等資本市場,設置薪酬委員會目的都是為審議上市公司董事長和執行長等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合理性,薪酬委員成員的資格著重獨立性和專業性,多數成員規定須由獨立董事擔任。況且薪酬委員會的法定職權是評估並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的薪資報酬,有關一般員工的加薪或薪資保障,並非證交法第14條之6所規定的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

顧立雄也認為,如果由公司員工代表參與薪酬委員會,恐會因為與公司的僱用關係而影響行使職權的獨立性,況且金管會已經採取相關措施,從明年開始,上市、櫃公司應於年報揭露非主管職務的員工人數的平均薪資及調薪情況,企業都已朝此方向準備中,應該可以達到揭露員工薪資調整資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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