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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明凱被捕 中國的外國NGO恐動輒得咎

  • 時間:2018-12-12 21:22
  •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
  • 撰稿編輯:黃啟霖
康明凱被捕 中國的外國NGO恐動輒得咎
加拿大前外交官、「國際預防危機組織(ICG)」東北亞高級顧問康明凱被中國當局逮捕一事,讓目前在中國的外國非政府組織緊張,並對2016年通過的一項法律,出現不確定之感。(圖:康明凱推特)

加拿大前外交官、「國際預防危機組織(ICG)」東北亞高級顧問康明凱(Michael Kovrig)被中國當局逮捕一事,讓目前在中國的外國非政府組織緊張,並對2016年通過的一項法律,出現不確定之感。

國際預防危機組織是一個聚焦於解決衝突的智庫,該組織發表聲明說,康明凱是10日晚上在北京遭到中國國家公安官員逮捕。

康明凱被捕事件,是發生在加拿大警方1日逮捕華為財務長孟晚舟之後。加拿大在美國要求下,採取了這項行動,但也激怒了北京。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今天(12日)在被問到康明凱被捕一事,暗示說,如果康明凱所屬的組織在中國沒有備案,他可能已經違反了中國法律。

陸慷所指的法律,就是中國2016年通過、2017年實施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

儘管陸慷拒絕評論康明凱是否已經遭到起訴,但這是首度有中國官員,在談到逮捕行動時提到這項法律。

香港的公民社會專家謝世宏(Shawn Shieh)表示,如果「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被援引作為逮捕康明凱的理由,這將是對非政府組織社群發射的警告彈。

中國公安部顯然避免嚴格執行這項法律,以便給予非政府組織有時間去登記;然而,如果康明凱被以這項法律起訴,將是對非政府組織社群傳送出的清晰訊號,意思是,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負責監督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境內活動的公安部,沒有對路透社就這項法律的詢問發表評論。

中國政府曾經表示,這項法律是在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的運作,也是邁向法治的一步。

康明凱工作的地點在香港,並由此到中國各地走訪。

國際預防危機組織(ICG)主席兼執行長馬雷(Robert Malley)今天向路透社表示,康明凱在走訪中國大陸的時候,並沒有從事任何違法活動。

前美國國務院工作人員、目前任職紐約「美中關係中心(Center on U.S.-China Relations)」的學者白潔淑(Jessica Batke)表示,在這項法律之下,不清楚非政府組織是否有必要申請「臨時活動許可」。

白潔淑表示,事實上,「臨時活動」一詞並沒有清楚定義,也就是說,此種非正式的諒解隨時都可能改變。

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執政後,引入一系列國家安全措施當中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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