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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重疊經濟海域漁作權益 我籲日尊重

  • 時間:2019-03-08 17:5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照坤
台日重疊經濟海域漁作權益 我籲日尊重
中華民國外交部(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 攝)

第8次台日漁業委員會5日至7日在東京召開,針對外界關注的「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水域以外的重疊經濟海域作業問題,外交部今天(8日)表示,會中有向日方重申立場,要求日方尊重我國漁船在重疊海域漁作的權益。至於這個「重疊海域」,主要指的是八重山群島以南的台灣東部周邊海域。

台日漁業委員會會議7日結束,討論了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的漁船作業規則、自動船舶辨識系統(AIS)、船東責任險等議題,希望雙方漁民作業更為便利並避免作業糾紛。

外交部表示,台日漁業委員會已成為雙方建立漁作秩序及處理漁業議題的重要對話平台,未來仍會繼續針對相關議題交換意見。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說:『(原音)雙方經過坦誠意見交換,同意秉持台日漁業協議互惠合作的宗旨及漁業資源養護的精神,在漁汛期來臨前,擇期繼續協商。』

針對未解決的重疊經濟海域爭議,外交部說,協議適用海域外的重疊經濟海域作業問題,我方有向日方重申立場,「要求日方正視雙方重疊海域的事實,並尊重我國漁船在重疊海域漁作的權益」。

2013年4月簽署的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範圍是北緯27度以南、八重山群島與宮古群島以北,至於北緯27度以北、八重山群島與宮古群島以南等其他重疊海域的作業安排,外交部當年在協議簽署後就表示,會透過台日漁業委員會持續協商,只是台日漁業委員會成立至今開會8次,都仍處於我方重申立場的狀態。

外界關注「沖之鳥」海域作業問題,外交官員表示,「沖之鳥距離台灣已有1千多公里」,所以我方希望交涉的是台灣東部周邊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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