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沒收保證金不利小黨發展 內政部考慮以各選區投票數訂門檻

  • 時間:2019-04-01 11:3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沒收保證金不利小黨發展 內政部考慮以各選區投票數訂門檻
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1日)表示,由於各選區的投票率不同,可以考慮依照各選區的投票人數訂定發還保證金的門檻,這樣也比較公平。(圖:中央社)

有鑑於沒收保證金不利小黨與青年參政,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提案修正選罷法,明定保證金發還與否取決於候選人在選舉期間是否違法。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1日)表示,由於各選區的投票率不同,可以考慮依照各選區的投票人數訂定發還保證金的門檻,這樣也比較公平。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日排案審查「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指出,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參選的公職人員必須繳交保證金,並以得票數決定保證金發還與否,此規定形同變相懲罰落選者,嚴重影響小黨與青年參政,因此,她提案修法,明定保證金發還與否取決於候選人在選舉期間有無違反選罷法。

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答詢時表示,選舉極為耗費社會資源,由於各選區的投票率不同,他認為可以考慮以各選區的投票人數去計算保證金發還的門檻,這會比較公平。他說:『(原音)所以我才提出來,譬如可以用投票人數,來確保每個選區,最後選出來要退還保證金的比例,我想這個就是一個調降,這個就會比較公平。』

此外,陳怡潔指出,總統候選人的保證金為新台幣1,500萬,村里長則為5萬元,在去年「9合1」選舉中,中選會共沒收1,568位候選人的保證金,共有1億4千多萬保證金落入國庫。對此,徐國勇表示,有人認為這個規定違憲,但大法官解釋並未違憲。

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則說,有關保證金門檻要如何合理調整,中選會會參酌各國制度進一步研議。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