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委員張景森今天(29日)在臉書表示,跨部會會議通過「國家賠償法」第6條修正草案,今後在山域、水域從事具有風險性的野外活動,民眾必須隨時注意自然變化,國家除了提供適當警告和標示之外,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張景森表示,「再見了,媽寶級國家!」,此修法可大幅開放山域、海域野外活動,對台灣成為一個活力健康的國家十分關鍵。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6條修正草案內容,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免除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張景森表示,今後山域或水域具有風險性的野外活動,例如登山、攀岩、溯溪、垂釣、戲水或海上活動,活動者必須隨時注意自然的變化,強化自己的知識、經驗和技能,組織好自己的夥伴團隊,以應付可能潛在的風險,完成挑戰自然的野外冒險活動。國家除了提供適當的警告和標示之外,對民眾人身安全將不負責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他表示,修法草案拿掉了國賠的緊箍咒,解除政府管理機關「禁止了事」的保守心態,政府將可以大幅度的開放山域和海域的野外活動,把台灣下世代鍛煉成為積極進取、敢冒險和能自我負責的公民,這對台灣變成一個活力健康的國家十分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