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啟動高雄旗津至浙江溫州洞頭港小三通首航一事,陸委會今天(25日)表示,此事是政治操作的欺騙作為,「首航活動是大騙局」,意圖為地方營造發大財假象而漠視國家主權、挑戰中央政府的兩岸事務權責,陸委會要對此嚴厲譴責,並提醒地方政府,若未經許可從事直航,將給予嚴厲處罰。
陸委會指出,在針對此事接洽高雄市政府後,市府人員表示,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恆旭等人只是受邀參加活動,該活動與市政府無關,但陸委會要善意提醒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只有一個,「發大財要先顧好主權」,不能違法亂紀,兩岸直航是中央職權,地方政府不得侵犯,若未經許可便從事直航,相關機關將依兩岸條例及海運直航相關規定予以嚴厲處罰;若無直航之實,僅意在創造直航假象,那更是不可取。
陸委會查證後表示,這次主辦首航活動的「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其船舶運送業許可證已於2019年1月23日經交通部航港局註銷,且該公司在6月12日也已解散。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說:『(原音)所謂首航的活動是一個大騙局,他的目的在營造對外宣傳影片所說的「貨出去,人進來,發大財」假象。』
陸委會指出,這次首航活動邀請函顯示的「永順2號」及「延鴻」兩艘船,都不是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的自有船舶。「永順2號」船東為棨鴻輪船股份有限公司,「延鴻」船東為昕宸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租船人為棨鴻輪船股份有限公司,這兩艘船舶目前都在高雄港內,且到目前為止,這兩艘船都未向航港局提出「小三通」及直航申請。
陸委會說,高雄旗津及溫州洞頭不是小三通港口,依法沒有「小三通」的可能,即使經過金門、馬祖再航行至中國大陸,也不可能停靠洞頭港。
陸委會表示,若我方及陸方船舶非經許可載運貨物或人員往來兩岸,涉及違反兩岸航運、貨物進出口,以及人員往來相關規範,交通部及內政部移民署等相關主管機關,可依兩岸條例第28條、第29條、第80條等條文,以及移民法第74條等相關規定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