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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瀕危動物脫困 動保團體籲修動保法將復育入法

  • 時間:2019-08-15 11:2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助瀕危動物脫困 動保團體籲修動保法將復育入法
野保法滿三十年,瀕危動物卻還未脫困,立委支持再修野保法,著重復育工作。(劉玉秋攝)

「野生動物保育法」立法屆滿30年,但瀕危的野生動物至今仍未脫困,瀕危物種的數量持續減少。多個動保團體今天(15日)舉行記者會,強烈要求政府必須啟動修法,針對瀕危野生動物的復育採取積極作為,明確將「復育」入法,讓瀕危物種止跌回升。

根據統計,台灣瀕臨絕種動物中,雲豹已經於2015年國際發表上表示滅絕,而石虎、黑熊、白海豚、櫻花鉤吻鮭、台灣寬尾鳳蝶、歐亞水獺與山麻雀也等都在水深火熱之中,數量越來越少。

多個動保團體15日召開記者會,認為「野生動物保育法」立法30年來,保育經費不但逐年下降,對瀕危的野生動物也僅停在被動關心程度,沒有採取積極復育工作,他們強烈要求政府應啟動修法,讓瀕危動物脫困。

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騏表示,搶救生物多樣性是所有文明國家一致共識,但政府只會不斷做物種族群調查,卻沒有積極的復育措施,他呼籲政府應修正「野保法」,明確將「復育」入法,瀕危物種才有機會止跌回升。裴家騏說:『(原音)止跌之後才有辦法回升,回升之後才有辦法脫困,我們希望國家更積極的對待瀕危動物,而不是有一天牠離開瀕危名單的時候是牠滅絕的時候了。』

屏科大野生動保所教授裴家騏(右2)。(劉玉秋攝)

台灣動保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王唯治也說,「野保法」修法已刻不容緩,但為避免保育經費逐年下降,他認為中央政府應將縣市政府對動物復育經費納入年度經費分配時的加權項目。

中華鳥會秘書長李藝鑫則認為,面對開發時,「野保法」通常只被當作參考資料,他建議修法強化拒絕開發以保護關鍵物種,只要開發案遇到瀕危的關鍵物種就應該立即停工。

面對「野保法」的修法聲浪高漲,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組長夏榮生則說,行政院去年已核定國土生態保育綠網的中長程計畫,其中對瀕危物種的保育有行動策略主軸,不僅調查,對於瀕危物種的環境、交通也予以改善,並全面進行保育宣導,各界的修法意見,未來將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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